本港私立學校近年屢現「借殼辦學」等亂象,教育局昨日(30日)公布全長48頁的《私立學校實務守則》,就提供正規課程的私立中小學(包括國際學校)在學校管理、財務、人事管理、校舍及安全、學與教及學生事務等範疇,提供清晰而實用的管理及營運指引。
針對去年有私校被揭涉向內地補習中心「借殼」,以開辦文憑試課程,《守則》列明不得容許學校以外的任何機構以學校名義開辦正規課程;同時規定學校「不能與其他機構合作」或「協助其他機構」開辦正規課程。
《守則》特別指出,學校「不得容許家長或學生向該學校以外的任何人或機構支付教育課程的費用」。
《守則》規定,若學校未完成註冊,在推廣時必須註明「本校正在申請學校註冊中」;註冊私校亦不得聲稱在註冊校址以外地方營辦,或上載虛假或誤導性資料。
針對曾有私校無力償還家長債券,《守則》列明學校為籌集長遠發展資金時,應按2023年通告規定,即至少於6個月前向教育局申請,並要制定財務管理機制或規劃。若學校帳目顯示其無法持續營運,必須制定補救措施並盡快通報教育局。
教育局提交立法會文件指出,若私立學校違反《守則》,視乎違規嚴重性及具體情況,或會向有關學校發出勸諭信或警告信。若私立學校管理不令人滿意,教育局常任秘書長可根據法例指示學校作出補救措施;如情況嚴重,常任秘書長可取消有關學校的註冊或臨時註冊。
教育局副秘書長李碧茜同日在網上專欄「局中人語」撰文表示,除《守則》外,教育局亦正籌備設立「私立學校名冊」,計劃今年內公布詳情,包括納入名冊的條件及申請程序。期望名冊可為家長選校提供參考,同時為業界締造標準,共同提升辦學水平。
李碧茜表示,教育局在編訂《守則》時,已考慮私立學校以市場模式運作的特點,在管理及課程安排上需具備一定靈活性,以應對社會環境及學生學習需要的變化,同時亦回應社會對加強監管私校的期望,以及家長對私校教育服務關注日益增加的情況。
教育局早前已向私立學校業界代表簡介《守則》內容,獲業界積極回應,並歡迎《守則》出台,認同合規營辦及持續完善校本政策有助提升辦學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