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海關總署發布公告2026年第29號,公布對氦氣實施臨時禁止出口管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有關規定,商務部、海關總署決定對氦氣(海關商品編號:2804290010)實施臨時禁止出口管理。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後續相關調整將另行公告。
商務部 海關總署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