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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愛港是普選靈魂

2014-05-09
来源:香港商報 黃熾華

  國家副主席李源潮在北京會見福建社團聯會時,對香港提出四點希望,其第三點是「選出愛國愛港的行政長官」。他說:基本法規定「雙重負責」,對中央政府負責,對香港負責,「你不愛國,怎麼對中央政府負責?你不愛港,怎麼對香港負責?所以這不是額外的要求,是內在的要求」。

  愛國愛港不可缺

  今年初,張德江委員長也麹調香港行政長官人選的「一個立場、三個符合」,要符合由愛國愛港的人擔任特首。而近日,前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周南也以「耳聞目睹」過來人身份,證實鄧小平反覆強調「港人治港要有個界限和標準,就是說必須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由此看來,行政長官必須由愛國者擔任乃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普選行政長官的一貫要求,愛國愛港是普選的核心,靈魂所在。

  靈魂,對人來說,是指人的精神、情感。有人靈魂骯髒、奸邪,故言行也邋遢、乖張;有人靈魂聖潔、高尚,故言行也崇高、端正。靈魂二字引申之,比喻了事物起主導和決定作用的因素和目的。香港2017年要實行普選行政長官,是什麼起主導和決定使它能沿着正確軌道運行而達到繁榮穩定香港的目的?這就是普選的靈魂。為普選而普選是沒靈魂的普選;為利益集團爭權奪利是骯髒靈魂的普選;為外國反華勢力而普選一個代理人是賣國普選。只有愛國愛港才是香港的正確主導思想和起決定作用的動因,此外再沒有比這更好更崇高的正能量。因此愛國愛港,才是符合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法定原則的高尚靈魂。然而,有人一提到「愛國愛港」四個字就反感、就被刺痛;有人則狡辯提出「若在選舉法例中引入額外條件,要求特首參選人必須愛國愛港,在法律上會備受質疑」。如此說來,愛國愛港是「額外條件」不應引入,「提名委員會」就應接納龍魚混雜的人參選特首了。普選的愛國愛港靈魂應該去除,剩下的「提委會」便是一個外表堂而皇之的品牌酒樽,可倒入假酒、毒酒來催銷,這難道才是「真普選」!?

  愛國愛港具法定地位

  這些人莫非是《基本法》的法盲?君不見,打開首頁,「序言」就寫着「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第1條更寫着,「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這不就決定了行政長官參選人必須首先為捍衛國家的主權和領土完整為己任嗎?不就決定了必須愛國愛港才能勝任嗎?再讀序言第二段,法律寫的是「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榮穩定」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在香港實行「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方針。由此可見,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是「一國」前提,「兩制」是一個國家之內可實行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制度,目的是保持香港的繁榮穩定。這些豈不都是特首須愛國愛港的法定核心責任嗎?《基本法》第43條第2款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依照基本法的規定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這也指明特首候選人必須愛國愛港,不然,他怎能完成第48條行使的職權(八),執行中央人民政府就基本法規定的有關對外事務發出的指令;(九),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處理中央授權的對外事務和其他事務呢?讓要「對抗」中央政府的代表當選,讓鼓吹「港獨」的人當選,讓處心積慮要顛覆國家社會主義制度的人當選,香港的「一國兩制」便不能貫徹落實,《基本法》的執行就會走樣,國家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就會被分離,香港就會陷入與國家對抗的深淵,繁榮穩定就毀於一旦。

  愛國愛港乃是貫徹普選始終的靈魂,且《基本法》的多條體現彰彰明甚。質疑者莫非是要明修棧道暗渡陳倉?不然何以瘋狂反對一至於此!尽管社會各個界別對選舉可能有不同的期望,大家應該顧全大局,努力求同存异,達致大多數人及中央政府接受的方案,尤其是邁出普選行政長官的關鍵第一步。相信絕大多數市民理性和務實,同具愛國愛港之魂,希望早日實現普選,希望早日重新把公眾能量投放在長遠的經濟發展,聚焦提升香港的整體競爭力和生活水平。

  黃熾華


[责任编辑:鄭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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