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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問責的緩急先後

2014-05-20
来源:香港商报

  在家宴客,夫婦下廚。原定八時開飯,怎料種種原因,進度被迫延遲。賓客於是鼓譟,丈夫一人交代并不足夠,妻子亦不得不出來解畫。既然忙於在客廳應對,自然無暇返回廚房。

  結果,八時當然無法開席,即使十時終能上菜,賓客還是食之無味,宴會慘淡收場。

  相信不少香港市民,均對昔日會考文言範文《曹劌論戰》耳熟能詳,其中所要說明的一大道理,就是先做而后問,當時齊魯長勺之戰,魯莊公先后聽從曹劌兩次指示,但直到擊退入侵的齊軍后,才問原因何在。戰場上,當然是殺敵重要,解釋緣由份屬后話,尤其於此分秒必爭之際。當然,一定程度的透明度是必要的,但不代表為了解釋清楚,夫婦兩人要擱下一切。進一步言,追究責任固然必須,但對追回進度則恐未必有利,陣前易帥不是一件好事。

  問責文化植根香港,當然有利透過懲罰機制加強管治,不過也必先理順優先次序。究竟,應該先「get the job done」(做好工作),抑或先「get the one fired」(追究責任)?問責的原因,其實只為做好工作,倘若一味問責卻誤了工作,實嫌舍本逐末。

  查今次高鐵延誤事件,核心問題只有兩個:一,進度延誤;二,延誤處理不夠透明。如果,進度延誤不涉人為錯誤,則陣前移帥又有何益?另外,如果因為加強透明,不得不忙於應對而導致延誤問題進一步惡化,又是否解決問題的應有之義?對於前者,究竟是否涉及人為錯誤,尚待獨立專家小組提交報告,現階段實難全面了解及有效評價;不過,目前已知的原因,包括花崗岩影響挖掘,以至極端天氣導致機件故障,都是不能排除的因素,即使事前知曉,亦僅影響事前「預計進度」,始終都要算入「實際進度」。

  至於問責追究,亦誠應事后進行,當務之急是追回進度,不是進一步拖慢進度。若第一個問題存疑,第二個問題則必然有礙工作,答案恐怕呼之欲出。

  問責,或可滿足部分人的一時之快;進一步延誤,則肯定影響絕大多數的長遠利益。兩者其實并不矛盾,不是避免爛尾就不能問責,而是只要稍稍改變優先次序,就能夠簡單平衡。然而,政治化如今日的香港,政治顯然大於一切,這又談何容易呢!

  李明生


[责任编辑:黃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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