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提過,我們除了理財,理債其實更重要,而債項除了因為生意失敗或失去工作,很多情况是因為我們不能控制自己的購物慾,或墮入了一些消費陷阱。
消費陷阱例如「大減價」、「買二送一」、「限量版」、「限量供應」、「試用券」、免息分期」等種種優惠,務求我們傾盡所有。結果買了一些「唔等使」、「用十年也用不完的東西」、「同一功能只是多了一個按鈕」……買回來后知道錯了,但下次還是重蹈覆轍。
我們很多時買東西,根來不會理有否實用價值,只是要它的名牌效應。如果有多餘錢不打緊,但很多人是節衣縮食也要有LV傍身、金勞示人,否則做人便失去信心、失去斗志。寧可捱麵包一年,來滿足這些「不可或缺」的心理支持。
我們要腳踏實地,儲到錢應優先放到重要的項目上,結婚也好、進一步進修、置業首期也好,起碼是切實的擁有,而非像那些奢侈消費品,日漸貶值,同時也會令人產生無盡的欲望,不能開展健康的理財步伐,遺害一生!
因而,要有健康的理財習慣,先管理消費情緒。摒除怕執輸的心理,衡量那件貨品是否真的需要,還是只感覺抵買,要戒除非理性的消費。建立正確價值觀
另一方面,不少公司老闆至做低層銷售工作的人,往往為了賺快錢滿足不同欲望而鋌而走險,有些甚至在外地犯事被捕入獄。
在報紙上,我們會看到有孩子為了一時之快,在超市或便利店偷東西,也有為了每日賺100元而去賣翻版CD,亦有幫低年級的同學做功課而賺取金錢,更有初中女生出賣身體賺取金錢……。
以上種種,小部分是由於孩子尚小,受不了誘惑而做出不當的行為。但其中有例子是一個中五生成績優异,被數名同學邀請幫「槍」代做功課,以金錢作酬勞。那位同學認為没問題,因為他是付出自己的腦力和時間,有付出而有收穫是應該的。同樣地他的母親也不覺有問題,因為他的孩子聰明又勤力,肯幫人,所以收錢是應該的。
明白事理的人都知道這種做法是錯的,因為是欺騙的行為,對學校、老師、同學及自己也不好。為了賺錢而出賣誠信的人,恐怕他日在社會工作,受到利益誘惑便會放膽一博,為求走捷徑即時發達,或會鋃鐺入獄!
特邀作者李錦法興證券環球股票產品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