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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倪樂雄討薪,不是錢的事?

2014-11-11
来源:新民周刊

  上海的這一個秋天頗有點暖意融融,然而郊區青浦的早晨,還是不乏寒意。10月13日早晨8點多鐘,北青公路9078號青東第六法庭門口,已經有幾個人等待法院開門了。和前來打官司的外來務工人員一樣,上海政法學院的倪樂雄教授也站在法庭大院外,翹首等候著8點45分法庭開門放“客”。一陣涼風吹來,倪教授緊了緊衣襟,瘦削的面容充滿鬥志。

  作為知名軍事學者,倪樂雄曾任華東理工大學戰爭文化研究所所長、上海師範大學人文與傳播學院國際問題研究所所長。倪樂雄這次的“作戰”物件,正是自己服務了8年的上海政法學院(以下簡稱“上政”)。在雙方對仲裁結果都不滿意的情況下,倪樂雄起訴上政扣發其工資。並稱:“本案不是單純的工資糾紛,而是金國華全面打擊報復實名舉報教師的行為之一!”金國華,是上海政法學院新近卸任的校長,也是2006年將倪樂雄聘請到上政的當事人。

  2.5萬元糾紛

  在走進法庭之前,倪樂雄曾向上海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人事爭議仲裁申請。在申請中,倪樂雄稱,自己從2014年1月1日起,無故被校方克扣工資,且未得到任何合理的解釋。同時,自己超額完成了2013年的教學科研任務,被申請人應當支付獎金。倪樂雄要求校方支付“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的工資差額22419.69元,2013年超課時獎金3360元”。

  當時,校方作為被申請人辯稱:“不同意申請人的全部請求事項。申請人未完成全部教學任務,2013年考核為C級,被申請人按照考核規定逐月扣回申請人2013年已預領金額的30%;申請人未完成教學任務,不存在需要發放超課時獎金的情況。”

  《新民週刊》記者從關於該仲裁案的《裁決書》上看到,上海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認為,“上海政法學院自2014年1月至6月每月扣除倪樂雄2470.67元,且少發放倪樂雄年終一次性獎金2470.67元,合計17294.69元。根據雙方陳述可以確認,這些款項的扣除系因校方2013年度考核結果而產生,是與考核有關的爭議,不屬於人事仲裁處理範圍。”接下來,在《裁決書》裡有如下文字:“被申請人處教學工作考核細則明確了超課時予以獎勵的條款,但未有不足課時應當扣款的規定,對被申請人以超課時獎勵而推導不足課時應當扣款的推論,本會難以認可。故,被申請人應當支付申請人2014年1月至6月工資差額5225元。”

  對於校方需要向倪樂雄支付5225元的裁決,雙方都不接受,於是,“戰事”升級,由倪樂雄告上了法庭。

  法庭不大,審案的是一位年輕的女法官,外加一位更年輕的女書記員。

  坐在原告席上的倪樂雄,夾克衫、旅遊鞋,一如既往的布衣打扮。其代理律師是一位元年輕人,白襯衫黑西裝沒系領帶,書生模樣,是通過法律援助體系找來的。

  代表上海政法學院的被告席上空無一人。被告方的代理人則是一位資深“大律師”——西服領帶,一身高級“裝備”筆筆挺。

  單看表面,這就不是一個等量級的“決鬥”。

  10月13日開庭時,前來旁聽的大致有三方人士。一方系上海政法學院一位中層幹部,以及兩位學院人事處辦事人員。另一方是從上政退休的老教授。在庭審進行到一半時,進來了一批學生——學院雖然位處青浦,可距離北青公路的法庭仍然有一段距離,而郊區公車少,他們來晚了。除此之外,記者還遇到了幾位元在庭外等候消息的現職教授、副教授。他們沒有走進法庭旁聽,卻雇了一輛車趕到法庭,並自始至終在庭外等候消息。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教授事後向《新民週刊》表示:“這起案子,不僅僅是克扣教師工資那麼簡單,這百分之一百是打擊報復。這樣簡單粗暴針對一個知名教授的扣款,實在不應該。”

  也有教授表示,倪樂雄將學院告上法庭,是一種堂吉訶德式的決鬥,贏面不大,甚至根本沒有贏得官司的可能。而教授們雇來的司機師傅則直言:“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這種事,向領導送點禮,早就解決了。何必鬧上法庭?”

  研究所存在過嗎?

  “本案焦點在於,被告扣發原告工資的行為是否合法?原告代理人認為:本案中原告的工資被扣發,形式上看是被告對原告進行工作考核並依考核結果作出的扣發行為,但實質為被告違法違規,對原告的部分工作不予考核,實屬故意克扣工資的違法行為。被告克扣工資的行為嚴重侵害了原告作為勞動者最基本的生存權。

  何謂“對部分工作不予考核”?倪樂雄告訴記者,他2006年應金國華之請,受聘于上海政法學院。當時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從2006年3月2日至2016年3月1日。合同約定倪教授從事教學、科研工作。“2012年6月,金國華校長要求我到海權戰略與國防政策研究所擔任負責人,要求我出成果,並帶出一支隊伍。海權所的負責人,是純科研崗,不需要從事教學,應當按照科研崗位進行考核。但我剛去海權所時,仍然擔任了一部分教學工作。那是因為學生已經預先選課,而額外承擔的工作。”倪樂雄說。

  在法庭上,被告方的代理律師則稱:“倪樂雄教授一直在教學、科研崗位工作,上海政法學院從來就沒有正式發文宣佈成立過海權戰略與國防政策研究所。”倪樂雄在法庭上立即打斷了被告律師的發言說:“既然學校聲稱沒有成立過海權戰略與國防政策研究所,那麼2013年6月4日,校長辦公會議宣佈撤銷的海權戰略與國防政策研究所是從哪來的?”

  倪樂雄事後甚至在微博上曬出了一段視頻,視頻記錄,上海政法學院“十二五”重點建設專案,海權戰略與國防政策研究所揭牌儀式上,中國人民解放軍前海軍副司令、海軍參謀長張序三中將和學校黨委書記楊俊一為海權所共同揭牌,穿著西裝系著領帶的倪樂雄也在鏡頭中出現。

  上政方代理律師則指稱,一方面學校從未發文正式成立海權所,另一方面校方沒有向倪樂雄頒發過內部人事調動函,倪樂雄的人事關係一直在國際事務與公共管理學院,而從未調動到所謂海權所所在的應用社會科學研究院。

  記者在上政內部印發的一張通訊錄上看到,在應用社會科學研究院一欄中,秘書長室上方一格,就是海權戰略與國防政策研究所倪樂雄,並有內部電話。從新華網上,記者查閱到相關報導。2012年11月,“首屆‘中國海權戰略與國家安全研討會’在上海政法學院召開。全國30余位專家學者從歷史、現實和未來的角度,對中國自古至今的海權觀念和海軍實踐展開了豐富討論。本次研討會由上海政法學院海權戰略與國防政策研究所、國際事務與公共管理學院和應用社會科學院聯合主辦。”另一則新聞則寫道:“2013年4月20日上午,‘中國周邊國家海權戰略態勢研討會’在上海政法學院召開。本次會議由上海政法學院海權戰略與國防政策研究所主辦。”

  儘管倪樂雄認為有充足的證據證明海權所的存在,但由於確實校方沒有內部調動函,所以上海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認為:“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材料,本會難以確認申請人無需承擔教學工作。”

  教授考核以何為標準

  法庭上,校方的代理律師還提到,校方曾經給倪樂雄一張考核表,讓其填寫。並稱根據校方的規定,課時不足,可以以發表過的科研論文抵充,要求倪教授填寫表格,並提出具體以哪幾篇科研論文抵充。然而當時倪教授撕毀了考核表,不予填寫,造成校方無法考核。

  “你撕掉考核表意味著拒絕考核,但學校正常考核是必須要進行的,因為是制度,學校仍然要按照你的實際工作量進行考核。”校方代理律師稱。倪樂雄回答說:“撕表格行為意味著拒絕不合理的考核方式,退一步,即使按不合理的考核方式,本人也已超工作量了。實際工作量是由實際教學量和實際論文數量組成。既然校方口口聲聲說是按照學校制度以實際工作量考核,而本人的實際教學量和實際論文發表數量相加屬於實際超工作量,校方怎會考核成沒完成工作量?顯然校方沒按實際工作量考核,或者根本沒有考核。”

  倪樂雄的代理律師稱:“被告多次將原告撕毀考核表的行為視為不參與考核的藉口,試圖推卸所有法律責任,這是無法成立的。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的相關規定,對高校教師的工作考核,注重聽取教師本人的意見。然而,校方以極不合理的方式對倪樂雄教授2013年工作進行考核時,不僅不徵求倪教授本人任何意見,反而在倪教授提出異議時強硬拒絕溝通,對此倪教授以撕毀考核表的方式表達了對所謂考核的不滿。”

  從倪樂雄的微博內容來看,這起討薪案背後,有著更為紛繁複雜的事情。根據某教授的說法,倪樂雄本是知名軍事學者,當初金國華禮聘倪樂雄到上海政法學院,而後由於在聘任二級教授時,金國華作為校長自己上位,與倪樂雄產生矛盾,倪樂雄一直在實名舉報金國華的一些問題,導致金國華的打擊報復。

  在庭審的最後階段,當法官詢問雙方是否接受調解時,倪樂雄說:“如果學校承認錯誤,我接受調解。”而校方代理律師稱:“不願意接受調解,等待宣判。”

  法庭調查後,由於時近中午,倪樂雄到路邊飯店扒了兩口飯,隨後急忙趕往學校給學生上課。

  在等待法庭宣判的日子裡,倪樂雄還在等待狀告青浦警方夏陽派出所行政不作為案的結果。這是他不久前提請的另一起訴狀,事因也由學院而起。

  (本文來源:新民週刊 作者:薑浩峰)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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