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地說,“弗格森騷亂”有兩次:8月9日“弗格森事件”爆發,黑人青年邁克爾·布朗被白人警察達倫·威爾遜開槍打死後發生過一次,11月24日密蘇裏州聖路易斯縣大陪審團公布弗格森案裁決結果,認定威爾遜“不予起訴”後又發生了一次。
兩相比較,第二次的規模、破壞程度顯然要輕得多。
第一次弗格森騷亂自8月10日起爆發,至8月25日告一段落,其間曾多次發生大規模抗議示威、騷亂、警民沖突和暴力破壞事件,迫使密蘇裏州當局宣布弗格森進入緊急狀態,並多次采取強力手段驅散示威者和應對騷亂,其間更發生便利店被焚、記者抗議采訪遭警方幹擾、毆打,和眾多政客、名流紛紛表態等。在此期間,美國逾200個市鎮舉行了聲援遊行、示威,一些地方同樣發生暴力事件和警民沖突,場面較為激烈。
第二次弗格森騷亂發生在11月24—25日,據警方當時稱,場面“較8月騷亂最嚴重的一晚更加嚴重”,當晚有至少3輛警車被砸、被燒,警民間發生的沖突導致警方發射催淚彈並逮捕20多名抗議者,一些沿街店鋪也被點燃,密蘇裏州被迫向當地派出2200多名國民警衛隊員以防不測。但混亂激烈場面很快趨於平靜,次日雖仍有示威但暴力對抗已很少看到。在弗格森以外,舉行聲援示威的美國城鎮多達160餘個,但絕大多數規模有限,場面平和,僅有洛杉磯、紐約等地出現警察拘捕示威者場面,不過最激烈的對抗也僅限於堵塞道路和橋梁等。
之所以如此,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相信法律”成了憤怒的緩釋閥。
許多人都注意到,8月20日是第一次弗格森騷亂的轉折點,而正是在這一天,美國聯邦司法部長霍爾德(美國首位黑人司法部長)抵達弗格森慰問布朗家人,也正是在這一天,聖路易斯大陪審團開始啟動,弗格森案進入司法程序。8月25日弗格森葬禮前一日即當天,其多位家人出面呼籲“讓逝者平靜”,表示相信司法,並呼籲“去投票、讓我們的聲音被更多人聽見”,這表明逝者家屬和許多示威者選擇了循司法和民主選舉途徑表達自己的意見。大陪審團的裁決結果雖然令許多有色人種和平權人士大呼不公,但僅就程序而言卻是中規中矩的,“不予起訴”的理由是“缺乏有力證據”,而這一點的確是事實。正因如此,布朗家人才在裁決出台當晚出現在弗格森街頭,一面表示對裁決的失望,一面呼籲示威者保持冷靜,“不要只會制造噪音,要設法去改變些什么”。很顯然,多個緩釋閥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怒氣宣泄時的破壞力。
其次,11月24日宣布大陪審團裁決結果,有意無意地避開了一些最敏感的時段。應該承認,8月的弗格森騷亂之所以如此激烈,存在一些客觀原因,如中期選舉造勢方酣,許多政客、媒體都渴望“借力打力”,天氣適宜戶外活動、學校又在假期,等等,而到了11月24日,中期選舉剛剛塵埃落定,新一屆國會卻要到2015年1月初才開幕,大選更要等上近兩年,自24日起弗格森一帶天寒地凍,不時降下大雪,而27日的感恩節、28日的“黑色星期五”又在眼前,不僅傳媒的注意力被分散,示威者本身也不免分心,以至於一些平權人士憤而呼籲“抵制黑色星期五”。
和8月的姿態相比,此番奧巴馬總統在大陪審團裁決結果出台後第一時間的演講顯得不溫不火,面面俱到,既承認示威者的憤怒可以理解,又要求他們“尊重法律”,還呼籲警察“保持克制”,同時刻意回避“是否應該親自去弗格森實地考察”等問題。很顯然,當“跛腳”既成事實,這位美國曆史上首位帶有非洲血統的總統,選擇了最“政治不錯誤”的做法——— 如果沒法找到“政治正確”的選項,也便只能如此了。
正如奧巴馬本人所坦言的,美國存在根深蒂固的“種族歧視的遺產”,在許多地方,警察和有色人種社區間嚴重不信任,“這不是一個弗格森的問題,而是全美國的問題”,奧巴馬稱“需要了解問題以便改進,但不能通過扔瓶子、砸車窗或攻擊他人來完成”,這話當然“政治不錯誤”,但辦法呢?
法新社和路透社等報道稱,第二次弗格森騷亂發生後,弗格森周邊多個白人社區槍支銷售量大幅上升,聖路易斯附近的聖彼得靶場更是人滿為患,這或許才是更值得憂慮的一件事——— 因為這表明一些對種族割裂感到不安和恐懼的人,已開始不再相信法律和選舉兩道緩釋閥,而打算用自己的方式來保護自己和家人了。(作者:陶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