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美國參議院情報委員會12月9日公布了中情局“酷刑逼供”調查報告,詳盡披露了中情局在亞洲、歐洲等地秘密監獄中,對受刑人實施性虐待、水刑、禁止睡覺等酷刑的情況。報告甫出,引起國際社會關注,而酷刑對反恐情報獲取的價值,也成了國際輿論聚焦的議題。
在美國政壇內部,囿於黨派鬥爭等因素,酷刑對美國反恐的價值引發諸多爭議。參議院情報委員會結論認為,中情局刑訊逼供未能提供常規審訊所不能得出的重大反恐情報。而中情局則回應,以此方式獲得的情報很有價值。而要廓清這問題,還得回到偵訊技術與實際收效的框架下剖析。
應看到,鑒於暴恐犯罪的特殊性、及時制止恐怖襲擊的急迫性,不少歐美國家基於“取證便利”原則,都允許對相關嫌疑人采取諸多特別措施,甚至包括酷刑。但迄今為止,從美國、英國、以色列等國披露的審訊結果看,酷刑在獲取情報方面的作用微乎其微。像美軍擊斃本拉登的活動中,美國所有情報信息沒有一項是通過對在押恐怖分子使用酷刑獲得,所有的都是技術偵察偵得的。
有專家就指出,暴力恐怖犯罪行為人通常會受到某些極端思想和理念的控制,肉體痛苦未必能逼迫其在訴訟中與代表國家的偵控機關合作。事實上,有時酷刑之下還會帶來虛假供述。法國打擊阿爾及利亞恐怖主義犯罪的例子,即為明證。
而酷刑報告也提出,20項反恐勝利行動中沒有一項是因為用了這些刑訊手段獲得的,或非此手段獲取不了的情報。實質上,就連美國前白宮反恐首長克拉克也曾指出,美國使用的酷刑“令人反感之至”,且收效不佳。他指出,美國政府獲得的基地組織、伊拉克和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之間有關聯的消息來源,可能就是個被逼供者,而這消息卻“導致美國攻打伊拉克”。
還應看到,在美國,根據美國羈押人員審訊備忘錄,反恐審訊中的非常規方法被分為兩類:第一類其適用一般須經批准;第二類須有充分理由相信被羈押人掌握有關鍵情報時經批准方可適用。但從酷刑報告看,很多審訊方式已在非人道的范疇內。像報告指出的,該計劃啟動期間在已知的119個被拘押者中,至少26人是被錯誤拘押。
收效不佳,還會增加反恐道德成本,源於此酷刑在反恐偵訊的濫用才會備受質疑。日本、英國等國家偵查實踐表明,完全可大量采用催眠、根據腦電波進行信息分析,幫助偵訊人員獲取藏在恐怖分子頭腦中的有益信息。這更為審視美國反恐偵訊用酷刑的價值提供了新切口。
謝永亮(軍事科學院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