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读到某教授的《〈卖火柴的小女孩〉:感恩的心》一文,文章说,“安徒生并非丹麦的杜工部(甫)”,所以,《卖火柴的小女孩》也绝非“丹麦版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安徒生其实是在告诉我们“如何做一个快乐的穷人”,“卖火柴的小女孩是幸福的,而且,她也死于幸福。”
我因此想到读过的一篇博文《生活就像被强奸一样,既然不能反抗,那就好好享受吧》。我初读此文的印象是,会不会是斯德哥尔摩症候群的一个病例呢?想了一想,发现并不是这样。二者的主要不同在于,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是一种未必有说理过程的心理认同变化,而“享受强奸”则显然是一种自我劝解、自我说服的结果。而且,前者可能发生在任何社会条件下,而后者似乎只可能产生在一个犬儒化了的社会里。
斯德哥尔摩症候群又称为人质情结、人质综合征,是指被挟持的受害者对加害者产生了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加害者的一种情结。斯德哥尔摩症候群起作用的因素中,最关键的是“正义”,绑匪为了某种“正义”原因而绑架人质,并得到人质认同。第二个重要因素是,绑架者在对被绑架者的挟持过程中,对他施以“恩惠”,被挟持者越是感到自己身处于危险之中,就越是会感念这种“照顾”和“关心”。第三,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被挟持者完全没有逃脱的希望,也完全与外界隔绝,不断受到绑架者的洗脑。
“享受强奸”并不符合这三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被强奸者清楚地知道,强奸是一种暴力,是邪恶而不是正义的。被强奸者也不会感觉到施暴者的“照顾”和“关心”。强奸发生在很短的时间里,被强奸者“享受强奸”,不是被人洗脑,而是自我洗脑。如果说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是一种“糊涂人的错误意识”,那么“享受强奸”便是一种“明白人的错误意识”,很符合彼得·斯洛特迪克(Peter Sloterdijk)在《犬儒理性批判》一书中对犬儒主义的定义:犬儒主义是“启蒙了的错误意识”。
如何做一个快乐的穷人,如何对待“被绑架”或“被强奸”,都成为如何对待不幸生活的隐喻。“当快乐的穷人”和“享受强奸”一样,是拿来比方我们无法反抗,便应该好好接受的生活态度。如“享受强奸”的作者所说,是“生活里有很多事情是你不想也不愿意做的事,会在环境的强迫下做了”,“环境需要人去适应它,而不是环境去适应人。生活就像强奸一样,当不能抗拒的时候,就去享受它吧”。
不管环境多么不合理,生活在其中的人都一味地说服自己去适应环境,而不是要求改变环境。他们不仅不对坏事发出抗议,反而自觉地在心里把坏事转化为“好事”,说服自己不仅要接受坏事,而且还要尽可能以此为乐,这是一种典型的犬儒化的弱者自我防卫机制。
它由两个主要部分组成,每一个部分都包含着一种自我说服。第一个部分是克服恐惧,受害者说服自己不要听从自己的反抗本能,“当强奸来临的时候,你第一个反应只是吓坏了,然后你会徒劳地试着挣扎、反抗,这些都是生命主动性的本能。如果你面对的是一个强有力的男人,如果他拿着一把刀或一支枪,你还会反抗吗?你明知这样的反抗是徒劳的,甚至会迫使他结束你的生命,或者弄伤你,你还会选择反抗吗?”这个时候,“识时务者为俊杰”便成为万世不易的自我保全原则,既然反抗无用,那就不如顺从。
第二个部分是精神上的反败为胜,受害者说服自己可以通过主观意愿把坏事变成好事。受害者因此甚至可以把别人强迫她做的事情在心里当作是自己的选择,“所以你必须主动配合些,闭上眼,想你心爱的男友……如果他在这过程中得到的刺激和快乐不及你多,你就占了上风,或者是强奸了他。”
“生活就像被强奸一样,既然不能反抗,那就好好享受吧”,说这话的是一位弱女子。一位名教授和一位弱女子能殊途同归地对生活总结出同样的犬儒智慧,我们在道德感叹和批评之余,或许也该问一问,这是偶然的呢,还是因为我们的社会环境真的出了什么问题?
(作者为加州圣玛利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