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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人員參與虛假理財高發

2014-12-19
来源:中國新聞網

  [摘要]金融犯罪領域犯罪分子作案手法高低端并存,利用互聯網金融產品進行犯罪的趨勢明顯。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調研金融犯罪顯示,2013年,上海檢察機關共受理金融犯罪案件審查逮捕681件772人,審查起訴案件1411件1609人。案件涉及5類22個罪名,包括破壞金融管理秩序類犯罪74件,擾亂市場秩序類犯罪31件,金融詐騙類犯罪1301件,其他類犯罪10件。其中,信用卡詐騙案已連續5年居金融犯罪案件首位,占全部金融犯罪案件的87.3%。

  涉眾性金額巨大案件多發

  統計顯示,上海檢察機關2013年共受理侵害社會公眾投資者權益案48件,與往年相比屬多發態勢。其中,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19件,集資詐騙案8件,非法經營金融業務案21件。非法集資案件(含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詐騙)持續兩年小幅上升,且涉案金額巨大。全年非法集資案件的總案值達35億余元,其中有7起案件超過億元。

  記者獲悉,金融犯罪領域犯罪分子作案手法高低端并存,利用互聯網金融產品進行犯罪的趨勢明顯。

  以信用卡詐騙案件為例,該類案件仍以惡意透支型為主,也出現多種新型作案手法,如利用第三方支付平臺、網絡融資平臺等新型互聯網金融產品進行犯罪。主要表現為通過網上購買等手段獲取客戶信息后,再利用互聯網金融產品的漏洞實施犯罪。如劉某等人在網上購買600余萬條銀行客戶信息,再利用某著名網絡融資平臺一個賬戶可以捆綁多張銀行卡的漏洞,盜劃他人賬戶資金600余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理財產品領域繼2012年出現首起金融犯罪案件后,也于2013年成為案件高發地帶。

  2013年,上海檢察機關受理以出售理財產品為名而實施的非法集資案件共11件,案值達15億余元。此類案件虛假理財產品所涉及的領域集中。11起案件中有7件為保險理財產品,其他4件涉及有限合伙和消費理財。此外,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參與其中,銀行業、保險業也有從業人員涉案,案件具有更大的迷惑性、欺騙性和危害性。

  作案手法網絡化趨勢明顯

  上海市檢察院金融處相關負責人表示,金融產品的不斷創新、金融法規的相對滯后、法律風險預估不足等因素使金融犯罪圈不斷擴大。

  在理財領域,一些人假借金融創新之名,借助媒體、互聯網甚至正規金融機構夸大宣傳產品的高收益性、掩飾違規性與風險性,不僅迷惑社會公眾,也給司法認定帶來難題。還有部分金融機構推出新金融產品時法律風險預估不足。電子交易的普及、互聯網金融的興起,也給查處金融犯罪帶來發現難、查證難、認定難問題。

  該負責人表示,大量金融犯罪案件在網絡上完成,有的借助互聯網金融的名義實施。由于網上交易存在交易主體虛擬身份難以核實、消費者信息保護不嚴、金融交易監管缺失等風險,給查辦犯罪增加了很大難度。此外,網絡犯罪多為異地作案、匿名作案,電子證據又極易毀損、流失,也成為困擾司法實務界的難題。

  除了上述情況,金融混業經營向縱深發展,與金融分業監管模式之間產生縫隙,容易給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個別金融從業人員職業操守淪落,金融機構尤其是小型、新型金融機構的法律風險防控意識不強,也不同程度上造成金融犯罪案件高發。

  上海市檢察院建議,懲治金融犯罪應加大對金融違法的執法力度和對嚴重金融犯罪的打擊力度,完善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努力解決監管空白與割據問題,構建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建立健全多層次的風險信息共享機制,減少風險傳遞。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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