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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華人善團的百年變局

2015-01-04
来源:香港商報

  創設于1878年的保良局,曾是穩定本港社會的重要力量。

  【香港商報網訊】珠海學院香港歷史文化研究中心與嗇色園早前在饒宗頤文化館攜手舉辦的「1894-1920年代:歷史巨變中的香港」國際學術研討會,特別邀請了鏡湖慈善會、保良局、九龍樂善堂、省躬草堂、孔聖堂、嗇色園等6家港澳華人慈善團體的代表與會及發言。值得一提的是,這6家機構與因故未能出席的東華三院及同善堂均是歷史超過百年的慈善團體,它們的創建背景、組成成員、慈善活動的開展、組織和制度建設等方面的演變,無不提供了一個觀察和見證香港社會由傳統向近現代嬗變的特殊視角;同時,也呈現出一幅華人社會在艱難時局中同舟共濟、互助包容的珍貴歷史圖景。香港商報記者杜潔菡

  瘟疫肆虐催生善團創設潮

  百餘年前的港澳華人社會興起了一股創設慈善團體的熱潮,其中多家機構至今在社會上發揮著極大的影響力,如創設於同治八年(1869 年)的東華醫院,創設於同治十年(1871年)的澳門鏡湖醫院,創設於同治十二年(1873年)的九龍樂善堂,創設於光緒四年(1878年)的保良局,創設於光緒十八年(1892 年)的同善堂……善堂的興起,必然與救濟之需緊密相關。那麼,在清末民初的這一段時間里,港澳地區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以至於社會上出現了如此之多的慈善團體?對此,珠海學院香港歷史文化研究中心名譽研究員游子安博士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徵引學界統計數據指出:「光緒、宣統年間(1875年-1911年)是嶺南疫癥爆發流行的最高峰期,共有疫情記錄645次,占自公元879年以來有記錄的嶺南疫情總數的65%;其中1875年至1899年僅大疫就有73次,平均每年2.92次;l900年至1911年有大疫64次,平均每年5.3次。而以醫療救濟為宗旨的善堂成立時間,恰好與廣東地區瘟疫流行趨勢相應。」

  華商崛起扮演主導角色

  港澳地區華人慈善救濟興起的社會動因亦不可忽視:彼時的港澳皆推行殖民統治,當地大部分華人并未能得到與英人、葡人同樣的地方救助。隨著大量人口涌入和疫癥的頻繁爆發,華人社會的醫療及相關社會問題十分嚴重。在此背景下,有了一定經濟實力的華商群體參與地方社會事務、維護族群利益意識逐漸增強。創設各種慈善團體、自發承擔起救濟職責,便是這種內在動因的體現例如,東華醫院的13 位創建總理中有5位買辦、7位其他行業殷商,主席梁雲漢為英國仁記洋行買辦;在1869年至1899年歷屆董事會262名成員中,買辦和南北行商所占席位最多,非商人出身的董事寥寥無幾。差不多同一時期在澳門創設的鏡湖醫院則是除建築用地由澳葡政府撥給外,建設費用由71位商人、152家商號自願籌集;在創設后的相當長的時期里,鏡湖醫院亦是華商領袖集議辦公之所,有關華人事務多在此商議,「1911年以前,澳門商人并無團體之設。每遇事故,則假座鏡湖醫院集議解決」。不過,港澳地區的華人慈善團體并不完全是發源於本地,其中亦有不少機構是來自廣東。如1894年成立的省躬草堂最早設在廣州番禺縣衙附近(今廣州德政北路),至1926年11月得道教神仙廣成子降鸞賜示才在香港大埔舊墟汀角路設堂;嗇色園黃大仙祠的道脈同樣源自廣東,至1915年才由西樵普慶壇的梁仁庵道長將黃大仙畫像帶來香港,1921年在九龍設普宜壇,經過百年傳承發展成為本港有名的華人慈善團體。游子安博士指出,港澳善團的創設者多為華商,唯孔聖堂、嗇色園相對特別,因這兩家善團的成員尊孔,有較多讀書人、教育界人士;嗇色園因會員引薦,也有警界出身人士。

  共襄義舉見證時代嬗變

  研討會上,善團代表詳細介紹了各自開展慈善活動的歷史,盡管他們創立的時期各有先后、宗教背景各有不同,但圍繞著本地社會的發展之需來推進的「主線」卻是一致的。因應「光緒、宣統年間(1875年-1911年)是嶺南疫癥爆發流行的最高峰期」這一歷史背景,港澳華人慈善團體早期的活動大多集中贈醫施藥、施棺助殮、賑災恤難等方面。最典型的莫過於東華醫院、鏡湖醫院,僅從名字上便可看出其創設的初衷是要救治貧病,兼及賑災恤黎。又如省躬草堂的創設,更是1894年大爆發的鼠疫直接相關,該機構主席黃永賢早前接受本報專訪時就透露:「草堂創辦於清末甲午年間(1894年),當年因廣州鼠疫流行,染病者眾,道教神仙廣成子大發慈悲,降鸞濟世,指示禳災機要及治病仙方。」晚清時期,中國社會的政治理念、社會習俗出現了劇烈變革,港澳地區的華人社會概莫能外,一些帶有特殊使命的慈善團體由此應運而生。如澳門改良派人士張壽波、何廷光、吳節薇在1897 年發起的澳門不纏足會及次年成立的戒鴉片澳門分會,皆是致力於本地華人社會風俗的改良,其活動因而也具有一定的慈善公益性。同一時期的香港,則是出現了以被拐婦女為主要救助對象的香港保良局。根據保良局歷史博物館館長梁惠娟介紹,l9 世紀下半葉,香港拐賣人口風氣甚熾,逼良為娼案件也時有發生。1878年11月,盧庚揚、馮普熙、施笙階、謝達盛等華人紳商向港督軒尼詩稟請籌設保良公局,取「保赤安良」之意,集合各界捐款作為追緝歹徒賞金,以遏止誘拐婦孺的惡風氣。清末以來港澳地區的善堂的另一個共同特點是,普遍重視教育和職業訓練。以鏡湖醫院為例,該機構剛創設不久,便獲當地富戶曹、周二姓捐獻產業成立義塾,專收貧家子弟,供其免費學習;至1896年,鏡湖醫院已先后開設了5所義塾」。此后,鏡湖醫院的慈善教育活動相仍不輟且有所發展,如1923年為適應社會之需,新設護士助產學校,培養專門的護理人員。此外,港澳華人善堂的慈善賑濟并未局限於本地,對內地發生的天災人禍同樣會伸出救援之手。如1907年夏季,廣東西江、北江同時暴漲,「廣州、肇慶各地先后崩缺達廿餘處,飢民逾百萬」。東華醫院接到廣東省各縣乞賑電文后,迅即先匯一萬元往廣州九大善堂辦理急賑,同時還聯絡九大善堂、澳門鏡湖醫院共同成立了「省港澳救災公所」,著手展開募集捐款、水災救濟事宜。抗戰時期,港澳善堂在開展遣送難民、收容難童、捐贈藥品、開設護理班等戰時救濟工作方面,亦是不遺餘力,如1932年「12狺8事變」后,東華三院曾派出一支20餘人的醫護理隊開赴上海,救護和收容公共租界的傷兵、難民;1939年,孔聖堂因見國難期間,難童流落香港數以萬計,成立兒童健康院,免收學費,且供食宿,以保育之;1943年至1944年期間,鏡湖醫院收容了近400名難童,以及協助約1000名流落於澳門的內地難民順利返鄉,給予川資。

  百年不衰之根本

  游子安教授指出,港澳善團在創設初期是以中國內地善堂為參照模式的,且彼此間關系與來往十分密切。不過,隨著東西文化交匯融合的深化,越來越多的善團采用了西方慈善機構的運作模式,并逐漸生出傳統與現代并存的香港特色。相較於內地善團,香港華人善團體最為人稱道、最可資借鑒之處是其組織管理和經費使用的透明性。以歷史最悠久的東華醫院為例,該機構創辦之初就設董事會為院務的最高組織,每遇重大救濟,各董事紛紛建言獻策、慨解仁囊并嚴格管理,確保每筆善款涓滴歸公;1896年,東華增設永遠顧問,以德高望重之人擔任,負指導、諮詢、監察之作用。進入20世紀后,善團更加重視運營的合規性與透明度,如要求董事成員完全不領薪水,善款與運營經費分開處理,每次撥款審議前都要確認投票人是否與申請者有利益沖突,通過年報、第三方審計提升公信力等舉措,消弭坊間對善款處理不當的懷疑。可以說,透明化的機制建設是各大華人善團經百餘年不衰且歷久彌新的根本。過去百餘年間,港澳華人善團所提供的社會服務也體現出與時俱進的特點。如早期專注於解救被拐婦女兒童的保良局,隨著社會變遷,也逐漸將救助重點轉向了來自問題家庭,如父母入獄、患病、婚姻破裂,或遭受虐待的兒童及私生子。兒童入局后,會按年齡安排入讀幼稚園、小學及中學,另聘專業人員提供職業訓練、醫療服務、康樂活動及適當之心理輔助,務求將兒童培育成材。而原本只以中醫中藥施治貧病的鏡湖醫院在1892年聘用孫中山開設西醫診所;再后來,鏡湖又逐漸擴展出興辦學校、興建安老院等服務。而其他多家百年華人善團也都經歷了相似的由提供相對單一救濟轉向多元化社會服務的演變歷程,以契合社會之需而保持著繼續向前的發展動力。

  維持社會安定的力量

  從社會職能上來看,善團是近代港澳地區一股重要的穩定地方社會的力量,并不僅僅因為它們積極參與社會服務,也由於它們特殊的政治和社會地位以商人出身為主的善董們擁有較高的社會地位和雄厚的經濟實力,因此善團往往與政府保持著良好的關系,得到政府的合法性認同。同時,作為各行各業的公共組織,它們又與普通的商民保持著緊密聯繫,在下層社會頗具影響力和號召力。基於這種特殊的關系,善團成為了協調政府與商民關系的一座溝通橋梁。比如,1880年,香港華人反法罷工,在港英政府與市民尖銳對立的情況下,東華醫院的領導人從商業發展和社會穩定的角度著想,主動出面斡旋,調停了一場風暴。不過,由傳統向現代轉型的過程中,善團參政的影響力已逐漸轉弱。與此同時,一些有特色的習俗也陸續消失了。如早年保良局曾規定,如欲領養兒童,在經局調查領養人背景合格后,領養人還必須在關帝神案前立簽黃紙誓章焚化。以神明正義的力量確保他遵守承諾,是項儀式早已取消。又如嗇色園,早年園內諸多重要事項皆透過扶乩決定,但在1970年代后已不再仰賴開乩,改由理事會開會決定。當然,也有例外,如擁有120年歷史的省躬草堂,至今堅持需以會員引薦和擲勝杯的方式遴選弟子,且其善款籌集完全仰賴弟子捐資、租金收入和附商生息等傳統來源,向不受外捐,更不干預外事。不論是隨時代變遷還是始終堅持傳承,呈現出的其實是港澳華人善團在歷史巨變時代和諧共處、多元包容的風貌,這般格局與胸懷值得港人驕傲,更應珍視。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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