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市肆,集市。肆,店舖。《后漢書王充傳》:「常游洛陽市肆,閱所賣書,一見輒能誦憶,遂博通眾流百家之言。」古代城市中的商業貿易,常集中於城中某一坊里內進行,故稱「市里」。秦代情況不明,西漢長安始建時,在城內西北設定包納六市的西市與包納三市的東市。史稱「漢依秦制」,表明此種情形定有所依憑。比較具體的形象,數見於四川出土的東漢畫像磚,其中一塊表現了市里全貌。其平面為方形,周以市牆,每面中央開市門。市中央建二層高的市樓,樓下為市肆管理之處。樓上懸一鼓,通過擊鼓以司市肆之啟閉。通向四門的十字形道路將市內分為四區,各區均建有排列整齊的條狀建築,當為各行業營業之所。角隅另有小建築若干,可能為倉庫、市吏住所及雜屋、廁所等。該圖中反映的布局形式,后世直至隋、唐尚在應用。
市肆
2015-01-19
来源:香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