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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體廣告要做到貼身

2015-02-04
来源:香港商報

黃緯賢認為網上廣告信息要到位和及時

  【香港商報網訊】社交媒體造就全新宣傳平臺之際,商戶在其廣告設計上,又應如何自我調節?黃緯賢說,與電視廣告一樣,社交媒體的廣告能否吸引消費者,很大程度視乎其創造力,但由於該類平臺以傳播用戶的「動態消息」為主,容易分散用戶的注意力,故要做到最佳的宣傳效果,廣告信息既要做到「貼身」標準,商戶在表達信息時,更不可予人煩擾的效果。

  信息要瞬間傳情達意

  黃緯賢說,與電子媒體一樣,在社交媒體的廣告同樣講求創意(Creative),但兩者不同的地方,是在於社交媒體具有傳播「動態消息」的功能,故他認為,要在社交網站達至最佳宣傳效果的關鍵,是在於「貼身」二字:「瀏覽  Facebook的用戶大多旨在留意朋友的一舉一動,戶口的動態信息往往成為他們的首要關注,瀏覽廣告反而才是其次,故此要在網民心目中留下印象,廣告所傳遞的信息必須要夠『貼身』」。

  事實上,社交網站的廣告雖然可同時透過影片以及平面模式發放,但由於受網頁的限制,當中包含的信息除了要「到位」和「及時」,更要達到瞬間「傳情達意」的效果,否則即使廣告商是如何花盡心思地製作,心急的網民最終亦只會把與他們無關痛癢的廣告「即時處決」。

  廣告切忌煩擾礙瀏覽

  達到「貼身」標準是獲得網民注視的第一步,廣告的內容以及表達的方式,才是廣告能夠「入屋」的關鍵。在這方面,黃緯賢又有何提議?他說,要在網民心目中留下最佳印象,最重要是切忌營造煩擾的效果,阻礙網民瀏覽社交網站的過程:「在社交網站投放廣告的大忌,是為網民留下了Intrusive(煩擾)以及Infighting(對抗性)的效果,從而阻礙了網民瀏覽他們朋友的最新動向」。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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