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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價砍50%都沒問題,為何還不砍?

2015-03-10
来源:现代快报

  用行政手段強行降價確實“失效”過,比如歷年所見的“降價”,最後都成了“越降越高”“一降就消失”的諷刺劇。但要看到,這種手段之所以失效,監管、問責手段沒有嚴厲跟進是關鍵原因。

  “90%以上的藥品都有降價空間,價格砍掉50%,一點問題都沒有”,全國人大代表、廣西花紅藥業董事長韋飛燕的一句話再次戳中了國人的痛感神經。

  既然可以砍,為何不砍?

  用韋飛燕的話說,不是不想降,而是不敢降。因為這裡有一系列的中間環節,醫院的回扣是其中之一。

  藥品出廠價中包含回扣,這是公開的秘密,甚至連“秘密”都談不上,因為一貫被稱為“明扣”。藥企要是敢“私自”砍掉,那無疑是壞了遊戲規則。

  僅僅怪藥企“膽小”怕事是沒用的,因為現在的藥價畸高問題,“明扣”的存在,只是一部分原因,更多原因確實是中間環節帶來“暗扣”或腐敗利益。砍掉50%都沒問題,可見這種“腐敗蛋糕”有多大。

  藥企說別人,被說的卻不買帳,前些年,“藥品價格虛高關鍵的是源頭製藥企業”的論調也很熱。而與韋飛燕“同一時間”接受採訪的醫院方,則把問題指向“定價”。這自然也與藥企關聯。

  這些年來,這種現象一再出現:藥品生產流通所涉及的各方,一說起來,都“委屈”得不行,好像最大的問題都不在於自己而在於別人。

  至於那種從藥企出來的“藥價應由市場決定”的“新論”,也與近年來業界對醫療市場化、藥品市場化的反思糾纏不清。

  老百姓聽得糊塗,藥價高得離譜,不怪你們諸位,又能怪誰?難道怪老百姓嗎?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藥價問題“一團亂麻”,真的無解了?

  值得討論的是“藥價應由市場決定”的下一句:“政府用行政手段強行降價走不通”。

  這些年,要是“市場決定”就能降低藥價,那早就解決了,還會出現藥價過高的問題愈演愈烈的狀況嗎?

  既然藥企不能自砍藥價,中間環節也不太可能自斷利益鏈,“市場決定”又很無力,行政手段為什麼就絕對不能使用?

  應該看到,用行政手段強行降價確實“失效”過,比如歷年所見的“降價”,最後多成了“越降越高”“一降就消失”的諷刺劇。

  但要看到,這種手段之所以失效,監管、問責手段沒有嚴厲跟進是關鍵原因。

  更何況,這一結果,源起“不合作”。“藥降死”擺明瞭是一種“軟抗”,明著不敢反對降價,但是背後玩失蹤,藥價當然降不成。

  在這種情況下指責“強行降價”並不合適。

  其中的教訓是,行政手段並非不可用,而是沒有運用到位:降藥價之後就一了百了—當然,加大政府投入,讓醫院或醫生減輕生存壓力,主動從藥品附加利益上脫身,也很關鍵。

  更重要的是,只有加大反腐力度,才能激濁揚清。2012年,四川醫藥採購腐敗案,曾有八名官員被調查。政府採購本為減少中間環節而設,卻在一些地方變了味。給力反腐,為政府採購正名、提效,是必須的。此外,公眾早已經清楚發現,很多制度的設計很好,但最後落實中走形,一個關鍵原因是,透明度不高。將政府採購、藥品降價、中間環節等資訊進行公開,加強審計和監督,這也是必由之路。

  沒有砍不掉的藥價,只有砍還是不砍、砍到什麼程度的猶疑。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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