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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怨別人“戾氣重”,不如老實面對質疑者

2015-06-05
来源:光明網

  “五毒書記”張二江2010年11月出獄,本已淡出公眾視線,可近日,因媒體拍攝的一組生活近況圖,他再次陷入公眾質疑:如此貪官,減刑6年,合法性何在? 6月3日,張二江在微信朋友圈中吐槽:傳統文化斷滅至今,好人挨罵,好人還不能分辨(辯)。他認為之所以如此,是因為質疑者“戾氣重”。(6月4日《新京報》)

  對於張二江被減去的合計六年一個月刑期一事,湖北省監獄管理局回應稱“全都是按法律規定和程序辦的”。合法合規與否,有法律條文在那裏,有相關部門在那裏,有媒體在那裏,有法律界人士在那裏,相信辨出個是非來並不困難,這裏姑且不論。要論的是,作為曾經備受關注的落馬貪官,有如此大幅度的減刑,公眾難免會有疑問,有疑便問是否可以呢?

  答案不言自明。既然備受關注,而且當初貪腐涉及的也是公眾利益,如今減刑出獄,公眾自然有權知道你為什么被減了刑。尤其是在司法系統也存在一定程度腐敗現象的情況下,公眾對曾經的官員的減刑提出疑問也就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

  如果自認減刑沒有問題,像湖北省監獄管理局那樣直面質疑直接回應就是了,為什么要一聽質疑便指責質疑者“戾氣重”呢?落馬前的張二江也曾被人不斷質疑不斷舉報過,不知道當年舉報他的人是否也曾被他認為“戾氣重”?好在如今他已經手中無權,不至於讓現在這些“戾氣重”的人受到傷害。

  戾者,暴惡也,既暴且惡。可是,那些質疑者的“暴”從何來,“惡”又何來呢?是他們心理陰暗、用心險惡嗎?他們不過是根據公開的事實依照常識提出了並不超越常規的質疑而已,既不違法也未造謠,何惡之有?是他們的質疑會對當事人產生“惡”的影響嗎?如果被質疑的事情最終被證明合法合規,只能有助於當事人形象的改觀,而絲毫不會有損於當事人形象,何惡之有?既然無“惡”,自然也就無“暴”,當然也就無“戾”了。

  從“好人挨罵”、“好人還不能分辨(辯)”等辯解的字裏行間,我們還是能看到這位昔日官員幽怨和不容質疑的一面。既然是在職官員,碰到類似的事情也該出面解釋一下,何況是過往劣跡板上釘釘的人呢,有什么不容質疑的?誠然,“五毒”已經屬於過去,既然已經接受了法律的懲罰,重新回到社會成為一個普通人,也就不能再以“五毒”稱之了,但與過去的汙點有關的質疑還是要面對的——這既是他的義務,也是他的宿命。

  對於張二江來說,現在最要緊的事情不是表達幽怨,不是抱怨質疑者“戾氣重”,而是認認真真面對,老老實實解釋,給公眾一個交待,也給自己一個清靜。否則,背負著眾人的質疑,靈魂永遠不得安生。(張楠之)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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