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流深
近日有媒體曝出,有幾位愛踢球的鄭州小夥自費在某大廈的頂樓修建了一座燈光球場,在造福周邊球友的同時,也在不經意間讓球場成為了鄭州夜色中的一道獨特風景。小夥們對足球的熱愛和奉獻精神,筆者自然是無比欽佩并狂熱點赞。但是仔細一想,便會發現問題顯然沒有這麼簡單:在屋頂建球場是否安全和合法?是否經過了城管、環衛、建設、消防等多個部門的批准?由此造成的噪音、燈光污染等問題由誰來管理和控制?球場是公益性質還是盈利性質?運作又是否合規?發展是否可持續?
筆者并非要給幾個小夥們潑冷水,反倒是更加堅定的相信,有這幾位小夥這樣執著的「草根足球運動員」,說明中國足球在基層的星星之火并沒有熄滅。但問題在於,若是將中國足球振興的希望寄託於幾位球迷的「自給自足」,那麼這不僅是對足球管理部門和城市建設部門的重大諷刺,更是對「全民健身」、「全民足球」這一國策的狠狠打臉。
足球不該成為貴族運動
長期關注中國足球的球迷都知道,中國足球長期無法崛起的一大原因就是,中國長期從事足球運動的足球人口太少,導致可供挑選的足球人才稀少;而足球人口太少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則是,可供足球愛好者踢球的場地太少。一方面,由於公共球場等健身設施的缺乏,對於很多社會上的足球愛好者來說,除了學校、體育場館等少數地方具備踢足球的場地條件以外,他們很少有其他的選擇;另一方面,一些學校謝絕對外開放、部分場地收費過高等因素,進一步打擊了足球愛好者的踢球熱情。在筆者身邊,許多曾經的足球愛好者都表示,在畢業之后就很少再踢過球,球場難覓是其中的一個最主要因素。
更為重要的是,「自建球場」的行為明顯提高了普通人從事足球運動的門檻,將一項原本是普通人的運動變成了一種「土豪」才能玩得起的運動。去年就有鄭州媒體報道,在平地上建設一個燈光球場的投資在60餘萬元左右,而在二樓建一個球場的花費顯然會更加高昂。這相當於變相宣布了,足球已經變成了與高爾夫球等運動一樣,需要大量前期投資才能玩得起的「貴族運動」。這顯然與「全民足球」的發展理念背道而馳。
事實上,類似於球場、健身器械這樣為全體公民提供「生命健康權」保障的基礎設施,與道路、治安等服務一樣,都屬於公共產品的一部分,應由政府部門來提供。這不僅是出於管理和協調的需要,更是社會公平的要求。所以,「自建球場」球場的行為,可以被看做「球迷的狂熱」或是「土豪的任性」,但是絕不能被視為推動足球發展的可行模式,甚至有可能會助長相關部門職能缺位的懶政作風。人們都說「振興足球,從娃娃抓起」,但今日筆者要說:「振興足球,從多建一塊公共球場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