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梳理廣東多家法院毒品犯罪案發現:多為低學歷年輕女性 總數呈遞增趨勢
今日調查
女人入了毒道,究竟是因為什么?記者近日對廣東多家法院審判的毒品犯罪案件進行梳理發現,女性毒犯的數量不容小覷,每十個毒犯中約有一名就是女性,而且總數呈逐年遞增趨勢。根據已審結的案例,女性走上毒品犯罪的道路,一大原因是經受不住伴侶的甜言蜜語,為“愛”成了毒犯。辦案法官表示,女性要學會保護自己,交友要謹慎,莫成為愛情的奴隸,聽信他人的誘騙。
文/廣州日報記者章程 通訊員黃思銘、周藝、鄧娟
數據統計 七成觸犯販賣毒品罪
每十個毒犯中就約有一名女性。據廣州多家法院審理的涉毒案件顯示,女毒犯占總涉毒罪犯約一成左右。天河區法院2011年至2014年審理的毒品犯罪案中,女毒犯約占全部涉毒犯罪人數12%;白云區法院同期審理的毒品犯罪案中,女毒犯約占全部人數10%;花都區法院的同期數據中,這一比例為7%。
且涉毒案件中女性被告人數量呈現逐年遞增趨勢。例如,花都區法院2011至2014年毒品犯罪案中,女毒犯有83人,其中2011年13人,2012年15人,2013年20人,2014年35人。
女毒犯涉及罪名比較廣泛,但以販賣毒品罪為最多。2011年至2014年,花都區法院、天河區法院審理女性涉毒罪犯中,販賣毒品罪比例在70%左右。其他涉毒類犯罪較少,主要包括非法持有毒品罪以及容留他人吸毒罪。
記者對比多份判決書發現,女性涉毒罪犯的年齡跨度大,從未成年少女到中老年女性,都有人走上毒品犯罪道路,但年輕女性占比偏高。
在梅州興寧市法院2010年至今審理的10名女性毒犯中,6名屬于16~20歲之間的花季少女;廣州市花都區法院今年審理的7名女毒犯中,20歲左右年紀居多,作案時年紀最小才17歲。
據了解,女毒犯多為無業人員和農民,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大多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廣州市天河區法院今年以來審理的10名女毒犯中,8人系小學、初中文化,最高也僅是高中學歷。
原因分析 以販養吸誘使女性涉毒
是什么原因讓女性走上毒品犯罪的道路?多名辦案法官告訴記者,很多女性涉毒犯罪往往與感情因素有關。近年來,大量出現女性被告人因缺乏法律常識和基于情感因素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件。她們被感情沖昏了頭腦,在男友欺騙、利誘、或者威逼下幫忙進行毒品輸送,這些女子大多比較年輕,其中甚至有在校大學生。
與此同時,自身對毒品的依賴也是一大主因,很多女性毒犯自己也是“癮君子”,而吸毒需要大量的錢財,當她們無正當手段獲取毒資以維持“消費”時,她們往往鋌而走險走上了毒品犯罪的道路。例如天河區法院近4年審理的98名女毒犯中,七成以上都是“以販養吸”,她們都是通過販賣毒品來獲得毒資。
此外,女性參與涉毒犯罪還存在其他因素。很多女性反毒意識薄弱,加上邊遠地區禁毒宣傳不力,使她們盲目參與毒品犯罪。而從毒品犯罪自身而言,它的非暴力性也更易于被女性心理接受,與暴力犯罪相比,毒品犯罪具有非暴力性,這促使很多女毒犯認為自己沒有傷害到其他人,減輕了她們在毒品犯罪時的罪惡感。
法官提醒 交友謹慎莫成愛情奴隸
毒品犯罪,害人害己,經辦法官建議,一定要認清毒品的危害性,自覺遠離毒品,尤其年輕女性,對愛情有著美好的憧憬,容易被愛情蒙蔽了心智, 當男方以愛情的名義要求她們販毒時,她們對男友深信不疑、言聽計從,或者知道有危險,但仍然愿意鋌而走險。為此,要學會保護自己,交友要謹慎,莫成為愛情的奴隸,切莫聽信他人的誘騙,放松對毒品犯罪的警惕,父母也應該掌握青春期子女的情緒動態,并灌輸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愛情觀,讓青春期的少女能保持正常的心態。
針對女毒犯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的特點,要保障女性受教育的權利,并做好女性就業安置工作,尤其是待業在家未安排工作的青年女性和下崗的中年女性,為其提供基本的就業生存條件,鼓勵她們通過自己的勞動創造財富。
與此同時,要加強法制宣傳,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建立打擊毒品犯罪宣傳基地,開展毒品案件審理進社區、進學校,適時舉行毒品犯罪公開宣判大會,使反毒觀念深入人心。
典型案例 1 :16歲少女誤交吸毒男友 染毒又販毒獲刑8個月
年僅16歲的阿嬌正是花季一般年齡,如今卻身陷囹圄。初中畢業后,阿嬌在一家酒店做服務員。其間,她交了一個男朋友阿滔,阿滔是個癮君子,耳濡目染之下,阿嬌開始跟著一起吸毒。但是,兩人收入有限,難以滿足吸毒需求,阿滔便提議兩人合作去拿些“貨”轉讓給周圍吸毒的人,起初阿嬌因為害怕沒有答應,但在阿滔的甜言蜜語下,于是便幫忙一起送貨。后來,公安機關在出租屋抓獲阿滔和阿嬌,并當場查獲電子秤、記賬本及少量毒品。最終,阿嬌因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據阿嬌家人講述,阿嬌原本從小就很聽話,早早出來工作是為了賺錢給弟妹讀書,但因為吸毒的男友,讓她與毒品結下孽緣,從此誤入歧途。
典型案例 2 :多次幫外籍男友帶毒入境 女子被判死緩
2008年前后,陶某認識了尼日利亞籍人Oscar,后發展為戀人并同居。之后,Oscar回國。2010年11月到2011年2月,陶某前后四次前往尼日利亞找Oscar,每次回國時Oscar都讓她帶樣品來中國交給收貨人,而且到達中國的當晚就要交貨,每次都是箱子交給收貨人,而箱子內的樣品最后由陶某拿走。
2011年3月,受Oscar指使,陶某坐飛機到達廣州白云機場,入境時未申報物品,海關關員對她進行檢查,在她隨身攜帶的手提包內查獲可疑粉末狀物品2包和晶體1包。經檢驗,粉末狀物品為海洛因,共重1045.6克,晶體狀物品為冰毒,重270.4克。
陶某被抓獲后,外籍男友Oscar并未到案,經警方核查,Oscar提供給陶某用于辦簽證的身份材料在中國查不到出入境記錄。最終,陶某被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原標題:每十個毒犯就有一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