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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托管”產品不等于“銀行代銷”產品

2015-07-13
来源:北京晨報

  [摘要]近年來,經常有機構或人員借著“銀行托管”的名義向投資者營銷產品,誤導投資者以為產品沒有風險或風險很低。

  近年來,經常有機構或人員借著“銀行托管”的名義向投資者營銷產品,誤導投資者以為產品沒有風險或風險很低。為此,招商銀行北京分行向您提示:“銀行托管”與“銀行代銷”概念不同,請您關注產品投資風險。

  前段時間客戶王女士接到A銀行理財經理打來的電話,向其推薦一款私募產品。理財經理特別強調這款產品在A銀行保管,是該銀行的產品,由銀行監管資金安全可靠。王女士聽完很動心,但謹慎起見,決定向她在招商銀行的理財經理咨詢一下。招行理財經理仔細詢問并通過該產品發行機構的網站查詢,發現產品僅在A銀行進行資金托管,并不通過該行代銷。招行理財經理告訴王女士:這款產品可能是飛單銷售,請她提高警惕。“銀行托管”與“銀行代銷”產品的審核流程顯著不同,投資者面臨的風險差異很大。

  “銀行托管”與“銀行代銷”的區別究竟在哪里?銀行對托管資金的安全保管,是否意味著產品出現損失時銀行會兜底呢?

  銀行的資產托管業務是商業銀行針對基金、保險、受托投資管理等資金開展的金融服務,通常由銀行作為獨立第三方,依據法律規定和托管合同約定,對托管資產提供安全保管、資金清算、資產估值、會計核算、投資監督、信息披露等基本服務和增值服務,使資產得到有效監管與客觀分析。

  銀行的產品代銷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為滿足客戶投資理財需求,通過銀行營業網點或網上銀行等渠道向客戶銷售合作機構的相關投資產品。銀行代銷產品是非銀行自主品牌的投資理財產品,一般銀行代銷產品需在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經過行內規范的審批流程,才能面向銀行客戶銷售。很多商業銀行從客戶利益角度出發,對代銷產品設立嚴格的準入機制,篩選符合標準的產品發行方合作。以招商銀行為例,代銷產品均由總行統一引入、審批和渠道管理,未經總行審批或授權分行不得自行組織代銷產品。此外,為幫助投資者建立對代銷產品風險的認識,招商銀行綜合考慮產品投資方向、投資范圍、歷史業績及波動情況、發行人管理能力等因素,對在招行代銷產品進行風險評級,由低到高劃分為R1-R5五檔評級。

  銀行資產托管業務不會對產品投資風險進行審核與評級,銀行僅依據托管合同完成資金收付、劃撥等約定事項。也就是說,“銀行托管”的產品并不一定是“銀行代銷”的產品,更不意味著是銀行自主設計發行的產品。

  如果您遇到類似的營銷,請全面了解產品投資風險,判斷是否符合自己風險承受能力和投資理財需求,避免盲目購買。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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