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子產作鄭國的相國,病得很重快要死了。他對游吉說:「我死后,你一定會得到鄭國的重用。你一定要實行嚴厲的制度。火的樣子很可怕,所以人們都避開火燄。水的樣子看起來很弱,可很多人卻淹死在水里。你一定要嚴厲執行你的刑法,不要讓老百姓看到你的懦弱而觸犯刑法。」子產死了。游吉不肯實行嚴厲的制度。於是鄭國的年輕人一看長官軟弱,便開始作亂,鬧得很凶,最后死了很多人才平定。游吉感叹地說:「我要早聽了子產的教導,一定不會像現在這樣后悔。」
韓非曾經講過一個故事。他說現在假定有這麼一個不成材的兒子,父母對他發怒,他并不悔改;鄉鄰們責備他,他無動於衷;師長教訓他,他也不改變。在父母的慈愛、鄉鄰的幫助、師長的智慧面前,他絲毫不肯改邪歸正。直到地方上的官吏拿著武器,依法搜捕壞人的時候,他這才害怕起來,改掉舊習,變易惡行。所以父母的慈愛不足以教育好子女,必須依靠官府執行嚴厲的刑法。這是由於人們總是受到慈愛就嬌縱,見到威勢就屈服的緣故。因此,七丈高的城牆,就連善於攀高的樓季也不能越過,因為太陡;千丈高的大山,就是瘸腿的母羊也可以被趕上去放牧,因為坡度平緩。所以明君總要嚴峻立法并嚴格用刑。十幾尺布帛,一般人見了也舍不得放手;熔化著的黃金,人們就不會伸手去拿。
英明的君主必須堅定地執行刑罰。獎賞不妨優厚而且堅決兌現,使民眾有利可圖。懲罰不妨嚴厲而且堅決執行,使民眾感到畏懼。法令不妨統一而固定,使民眾都能知曉。君主施行獎賞而不隨意改變,執行懲罰不會有赦免,給予獎賞的同時輔以榮譽,實施懲罰的同時加以惡名,這樣,賢能和不賢能的人都會盡力去做事。
商鞅曾說:「法令者,民之命也,為治之本也。」法是治國之本。商鞅在《商君書》上講過:「刑無等級,自卿相、將軍以至大夫、庶人,有不從王令、犯國禁、亂上制者,罪死不赦。」就是說,法無等級,有不聽君王命令、觸犯國家禁令、破壞君主制定法律的,處以死刑,絕不赦免。韓非子繼承了商鞅這一點,特別強調嚴刑峻法,強調亂世用重刑。在《內儲說上》他假借孔子師徒的對話,來闡明這個問題。
商朝的法律規定,把灰倒在大道上的人要被砍手。子貢認為這個處罰過重,便向孔子請教這個問題。孔子說:「商朝的人懂得法治的道理。倒灰在大路上,一定會飛揚起來蒙蔽人的眼睛,人們一定會發怒,發怒就會爭斗,爭斗一定會引起許多家族互相殘殺,這種引起家族殘殺的做法,即使對當事人加以刑罰也是可以的。」這其實是韓非子自己的想法。他想用重刑、重典,達到「以刑去刑」的社會治理目標。他說,商鞅制定的法律對輕罪加以重罰,他認為這是治理好百姓的方法。如果小的罪過不發生,大的罪過也就不會有。這樣人們就不會犯罪,禍亂也就不會產生。對輕罪加以重罰,輕罪不會出現,重罪不會產生,這就叫用刑罰去掉刑罰。這便和商鞅講的一樣,獎賞的極致是不用獎賞,刑罰的極致是不用刑罰,教化的極致是不用教化。
韓望喜,中國人民大學倫理學博士,香港中文大學訪問學者,候任外交官,長期致力於人性與人生問題的研究。作為主要研究人員,兩次獲得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專著有《善與美的人性》、《人文頌》等。中央電視台理論專題片《道德的力量》的主要撰稿人之一,《深圳市民行為道德規範》的主要執筆人之一。自2005年起兼任深圳電台新聞頻率FM89.8《希望對話》欄目的嘉賓主持,講述先秦諸子超過300講。2014年中華書局出版《韓望喜正解中華經典》。韓望喜個人網站:www.hanwangx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