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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漢航機偷乘客財物囚6月

2015-08-11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飛機上偷竊的案件在本港屢見不鮮,近年更有愈見頻繁的趨勢。一名在港龍航機上翻開另一名乘客的行李并從中偷取財物的內地客,昨在荃灣裁判法院因盜竊罪被判囚半年。陳慧敏裁判官於判刑時指這類飛機上偷竊的案件日漸猖獗,荃灣法院近月每月平均便有4至5宗,須判阻嚇性刑罰。

  盜取手表戒指及逾萬現金

  被告李祖祥(42歲)是河南人,報稱從事化妝品貿易行業。控罪指李上月12日於一班從廈門飛往香港的港龍航機上,偷取一位名為SantanaZazuetaRolando的墨西哥籍乘客的財物,包括手表、戒指、及總值逾港幣1.1萬元現金。

  辯方昨求情時指李的背景艱苦,父母年事已高,妻子則在數年前離家出走,留下3名6至13歲的兒子,一家人生活拮據,李只希望賺多點錢回家,故因一時沖動及貪心而犯案。辯方又指李在還柙期間已有深刻反省,現深表悔意,希望裁判官考慮李坦白認罪及事主沒有損失,能輕判被告,讓他早日回鄉照顧家人。

  法官:飛機老鼠猖獗須重判

  但陳官判刑時指李坐在第35行的座位,卻故意走到第22行的座位的行李架偷竊,是刻意犯案。又指李偷的財物價值不輕,幸好事件被揭發,否則事主的損失毫不輕微。雖然理解被告的家庭狀況,但選擇偷竊是咎由自取。加上同類型的飛機上偷竊案件愈見猖獗,荃灣法院近月便每月平均最少有4至5宗,陳官認為須判阻嚇性刑罰。考慮過涉案物品的價值,以9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終判被告即時監禁6個月。

  案情指李在機艙行李架中翻弄事主的行李袋,機艙服務員感到可疑故上前質問,惟李不作回應。機艙服務員隨后發現李手中的塑膠盒盛載著事主的私人財物,包括一隻手表、一枚戒指、一些人民幣、英鎊、歐元及港幣等總值逾萬元港幣的現金。揭發事件并報警。事主的財物全數被起回,李其后在警誡下曾承認因貪心而犯案。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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