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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银行卡非法买卖“产业链”

2015-09-01
来源:新华网

  原本屬于私人財產載體的銀行卡,卻被當做商品在網上公開買賣,且被不法分子所用,成為各類詐騙活動的“保護傘”,原因何在?

  記者調查發現,隱藏背后的是一條收購、制作、銷售、使用銀行卡的“地下產業鏈”,令人觸目驚心,其背后暴露的各種漏洞更發人深思。

  銀行卡10元一張,卡販子出售達千元

  今年5月至7月,廣東省公安機關偵破一批冒領、網上買賣、非法持有銀行卡的案件,繳獲銀行卡4000多張以及一批U盾、電話卡、身份證。

  5月初,深圳警方查獲王某、郭某洋網上買賣銀行卡案。嫌疑人自2013年以來,在網上發布銀行卡和身份證的販賣信息,以快遞的方式向18個省市銷售了3000多套銀行卡和身份證。

  6月初,廣州警方抓獲犯罪嫌疑人許某亮,繳獲涉案銀行卡200余張。嫌疑人在網上購買以他人身份證辦理銀行卡,再將身份證、手機卡等與銀行卡一起,以每套500元至1000元的價格轉手牟利。

  近年來,網上販賣銀行卡日益猖獗。廣東省公安廳經偵局政委黃培富說:“案件顯示,網上非法買賣銀行卡各環節分工明確,呈現職業化趨勢,形成了一個完整的灰色產業鏈”。

  參與查辦案件的警官吳武強告訴記者,犯罪嫌疑人往往先以50元-100元不等的價格向一些群眾收購真實身份證,后利用身份證在銀行辦理銀行卡,再以“誠信卡行”“銀行卡”為昵稱注冊QQ、建立QQ群等方式發布交易信息,將身份證、銀行卡等作為一整套“產品”,以1000元左右的價格轉賣給下游不法分子。“越是國有大銀行的卡,轉賣價格越貴”。

  近年來公安部門持續加大整治銀行卡網上非法買賣的力度,但廣東、北京、安徽等多地屢屢查獲此類案件,且犯罪嫌疑人利用聊天、社交等網絡平臺開展行動,手段越來越隱蔽。

  層層設檻,違法辦卡如何得手?

  根據《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銀行卡,應是本人親力親為,他人“代勞”為何也可輕松過關?

  --“批發”身份證。

  據警方介紹,犯罪嫌疑人主要通過收購的方式獲取真實身份證件。在廣東省公安廳專項行動涉案物品展示現場,記者看到,犯罪嫌疑人使用的真實身份證,大部分來自城郊或農村地區的“85后”“90后”,“他們對身份證會被利用從事違法活動缺乏認知,平常生活需要用到身份證的時候也少,在一點小利益誘惑之下就讓犯罪嫌疑人輕易得手。”辦案民警稱。

  ——掛失、驗證背后或存漏洞。

  根據規定,身份證件僅限本人使用,一旦本人丟失去掛失,且辦理新的證件后,原證件將會失效。記者走訪中發現,其中或存銜接漏洞。

  廣州市公安局戶政管理部門有關負責人說,如果辦事機構裝有身份證識別系統,那么對掛失的證件就有顯示。但一些系統如果沒有及時聯網更新,就無法識別,從而為買賣證件辦卡留下空當。

  記者了解到,雖規定需本人攜帶身份證辦理,但在驗證是否為“本人”這一環節上,銀行顯得“力不從心”。在廣東、安徽多起類似案件中,犯罪團伙根據收購來的身份證照片,選擇容貌、年齡相似的辦卡人員進行操作。“專業團伙會進行培訓,辦卡者對身份信息已經倒背如流,甚至堅稱自己整了容”,相關辦案民警告訴記者,即便是被辦卡銀行發現,辦卡者往往以“身份證是撿來的”為理由進行搪塞。

  廣州一家國有商業銀行中層管理人員說,不同銀行、不同地域,實名開卡規定執行的嚴格程度可能存在差異。除此之外,部分銀行片面追求發卡量等規模性指標的業績考核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令身份核實環節出現漏洞。

  --辦卡“無上限”,跨行信息不聯網。

  “幫忙淘寶刷信譽,辦張銀行卡就給50元”,這樣的信息時常在網上傳播,直接收卡成為一種渠道。就讀于安徽大學的周同學告訴記者,他和同學就收到過“收購各類閑置銀行卡”的短信,“開出的價格從50元到400元不等”。

  中國建設銀行合肥市一支行負責人表示,目前個人辦理借記卡最多只能4張,超過這個數字,系統會給予提示。然而他同時稱,該系統只能獲取辦卡者在建行單一銀行的辦卡記錄,跨行間的信息并不“共享”。

  日前,安徽省蕪湖市警方破獲了一個涉及安徽等多地市的專門從事網絡買賣銀行卡的犯罪團伙,甚至招徠年輕大學生辦卡。其中,姚某一人就用自己的身份證在四家銀行辦理了銀行卡。

  電信詐騙成銀行卡消費“大客戶” 亟需筑牢“防范墻”

  猖獗的銀行卡買賣,為洗錢、行賄受賄、偷稅漏稅等非法活動提供了機會,且近年來在電信詐騙中成為重要的“作案工具”,一方面電信詐騙成為銀行卡買賣的“大客戶”,另外一方面,詐騙團伙得手后立即將詐騙得來的錢財迅速轉移到買來的多個銀行卡中,加大了警方偵破、追贓的難度。

  據介紹,此類犯罪過往案件中多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處罰。根據相關法律,情節較輕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罰金1萬以上10萬元以下;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罰金2萬至20萬元。

  警方提醒,切忌將個人身份證出售給他人,因貪小便宜給自己帶來巨大的法律風險甚至承擔刑事責任。一旦證件丟失,應第一時間辦理掛失,防止被冒用。

  作為遏制銀行卡買賣犯罪的第一道防線,相關專家建議,公安機關應建立更加嚴格的身份證辦理、使用、作廢制度,減少利用他人遺失身份證辦理銀行卡后出售的可能。還應該盡快完善身份證信息管理系統,通過推進身份證植入指紋信息工作,提高身份證的識別度。同時,規范銀行卡申領程序,加強賬戶管理,落實實名制。

  今年以來,為遏制和打擊網上非法買賣銀行卡的違法犯罪行為,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開展了聯合整治銀行卡網上非法買賣專項行動。廣東南方律師事務所律師甘貴賡認為,聯合整治更應涉及給售賣銀行卡提供信息溝通平臺的網絡經營者,網站、社交平臺應與公安部門聯手從技術上屏蔽相關售賣信息,否則應當追究連帶責任。

  “歸根結底還要呼喚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安徽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王云飛告訴記者,應適當提高銀行卡特別是借記卡的辦理門檻,同時各銀行間形成溝通體系。同時,將各部門信用記錄進行高度共享、串聯,將惡意辦卡等行為納入社會信用懲戒體系,讓“卡販子”無處容身。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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