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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財產公示的底氣與制度前景

2015-10-29
来源:南方都市報

  昨日,一則官員任前財產公示新聞引發關注,江蘇泰州住建局干部秦某,擬任新職務前的個人相關事項公開表顯示,其名下房產有4處,共計5000多平方米,市價估值2042.8萬元,來源為父母贈與。價值數千萬的房產,官員,這兩個關鍵詞結合在一起的初期輿情,可想而知。面對媒體采訪,涉事官員回應稱其父是地產商,“自己敢公示就不怕查”。

  千萬房產與公職人員,這兩個元素結合,在公眾印象中并不好,也是情理之中的事。近些年來,隨著各種落馬官員案情信息的披露,巨額財產的來路不明是諸多貪腐案件的共同關鍵詞。也正因為如此,江蘇泰州的這例“敢公示就不怕查”顯得別具一格。按照《公務員法》對公務員條件的列舉,只要是年滿十八周歲、品行良好、工作能力符合要求的中國公民,都可以經過統一考試成為國家公務員,制度并不排斥類似“父親是地產商”的人群。有錢的人也可以成為公職人員,這與進入公職系統后變成有錢人之間,有著非常大的、質的區別。

  在權力透明、政治民主的過程中,公眾可能也需要慢慢適應和學著平視,官員的巨額財產本身,也有合法與非法兩種來源的可能性,“富二代”并非不可以從政,其通過親屬贈與、繼承等合法方式獲取的財富,同樣見得了光,不懼怕公開,經得起監督。公職人員的財產狀況,也并不排斥一切合法途徑的收益,比如投資理財、房產增值等等,再比如北京的公務員,可能光一套名下的普通房產就已經價值幾百甚至上千萬。

  公眾逐漸理性、冷靜地看待官員合法財產的數額大小,正是制度化的官員財產公示制度所帶來的好處。在不公開的狀態下,對于權力者財富的猜測和想象,結合陸續查處的一些貪腐案件情況,其實也難免導致眾多原本來源合法的公職人員收入、財富遭遇因信息不透明帶來的污名。“不查都是孔繁森,一查都是王寶森”,網上長期流傳的類似說法一方面代表了民眾對于公職人員的財富推測。這種多少有些不符合實際情況的惡意猜測,需要徹底的財產公開來打破。一定程度上還可以說,公務員加薪屢屢遭遇民眾反對,也是官員財產不公開帶來的負面影響。正是公開,也只有公開,才能從制度上保障公職人員的合法財產獲得應有的、正常的社會評價。

  當然也有網民跟帖提到,新聞中所涉公職人員的職權范圍與其家人經營房地產之間,是否存在利益輸送的疑問。事實上,這正是目前公職人員財產任前公示的制度設計本意之一。官員如實申報包括財產在內的個人相關事項,除了有關部門的核查之外,將相關信息公之于眾,便會有社會監督的力量對各種信息進行驗真、質疑和辯駁。公眾負責提出疑問,權責部門依法啟動調查程序,涉事官員公開回應、說明來源,如有任何違紀違法、涉嫌犯罪則激活相應處理程序,不存在違紀違法則將調查結果公開,完成公職人員的任前公示程序。一整套財產公示程序的制度化常態運轉,正是健康、清明的政治生態所應當顯現的。

  “敢公示就不怕查”,這樣一種對自身財產來源的信心,應該是大多數安分守法、勤于公務的國家公職人員所應有的心態,也是國家反腐強勢推進的最大干部基礎。相對應來看,陸續查處并被移交司法機關的官員貪腐案件中的罪行,才是官員財產公示制度遭遇阻力的原因所在,因為某些財富來源不明,所以才見不得光。2011年中國社科院《法治藍皮書》的調研數據顯示,70%的公職人員認為官員財產應當公開,并贊成擴大財產公開范圍至私車、股票等收入,而對此持贊成態度的廳司局級官員比例高達91.3%。彼時公眾對上述調研數據的詫異,正需要類似“敢公示就不怕查”的官員財產公示來證明。

  官員財產公示所帶來的巨大制度紅利,不僅在于對個案官員財產的公眾監督,與國家層面的制度反腐形成合力,更在于借由公開的力量,保障公職人員的合法收入、財富得到應有的、公正的社會評價,還國家公職人員應有的、符合實際的公眾形象,也在于催生真正健康、良性成長的政治生態。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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