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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鼓為何還要用重槌敲

2015-11-04
来源:香港商報

  近日公安部一次性通報查處了22名現役官員,其中含4名副軍職、16名師職,還有2名也是正團級,這個果然有點猛。其中新疆公安邊防總隊原總隊長副軍職的張根恆、內蒙古公安廳現役工作辦公室原主任正師職的李文利等,因涉嫌犯罪問題且已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進一步處理。

  「七八個星天外,兩三點雨山前。」從前公安部抓反腐,也就星星點點,零零散散地「做零售」,而今一改舊貌,狠下一條心「做批發」,一次就繩之以二十二條軍規,這莫說對公安系統內部是一次強力震懾,就是外部輿論也頗感震撼。

  要說在中國,誰最懂法,顯然是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等職業人士,大學的法學教授雖然是專家,畢竟缺少司法實踐。要說在中國,誰最懂紀律,顯然是軍隊,中國軍隊一向以鐵的紀律而著稱,公安系統都實行的軍事化或準軍事化的管理,別說武裝警察,大部分普通警察都是部隊出身背景。那麼合併起來,中國最懂法又最懂紀律的是誰,當屬公安警察無疑。

  響鼓不響,主體有責

  如果把法紀比做一面鼓的話,那麼公安系就是那面最響的鼓,中國有句智慧民諺,「響鼓不用重槌敲」,如果要談加強法治,重申法紀,公安系統似乎不用重槌猛擊,點到即可,但偏偏又重又猛,在前述一次查處22名軍職師職以外,據悉,公安部紀委還堅持挺紀在前、抓早抓小、動輒則咎,今年以來還對125人進行誡勉談話、提醒談話和函詢。

  為何這次反其道而行之,響鼓偏用重槌敲?響鼓已經變質不響了,或是重要原因之一,有例為證。日前河南湯陰公安派出所某所長對著討薪者說,「法律是聽我說的,我是代表執法的,我就是法,隨時刑拘你……」雷翻不少網友;聽說「我爸是李剛」的「剛局長」辦假案最近也辭了,此類案例,隨處可拾。

  再者,今年初,中紀委首次專門通報「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典型案件」,有8位一把手,自身並無發現違紀違法行為,卻是因其下屬違法違紀,而受到紀律處分的,處分的依據就是一把手「履行主體責任不力」。無為而治行不通了,潔身自好也行不通了,哪怕再響的鼓,領導如不拿重槌來敲你,難道還等著下屬出了大事,自己被重敲?路人甲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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