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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林起訴冒名者並非小題大作

2015-11-20
来源:中國青年報

  因微信公眾號“頂尖企業家思維”冒用王健林名義發表批評淘寶及電商的文章,擅用其肖像並致其名譽受損,王健林以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糾紛為由將該公眾號所有者北京韓商互聯貿易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刪除侵權文章、公開道歉並索賠經濟損失1000萬元。北京朝陽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北京晨報》11月19日)

  盡管王健林起訴微信公眾號“頂尖企業家思維”一案,目前法院只是受理此案,並沒有開庭審理,更沒有作出判決,但是,鑒於目前網絡上冒用名人發言、發文泛濫成災,但少有人起訴的現狀,王健林起訴“頂尖企業家思維”便具有裏程碑的作用,對於防范和打擊此類網絡亂象,具有積極意義。

  近些年,特別是隨著微博、微信的出現,一些人冒用名人如莫言、白岩松、馬雲等人的名義,在網絡上發言、發文,他們這樣做的動機、目的各不相同。有些人出於善意,無非是想將某個慈善事情借用名人效應擴散,求得更多人的支援;有些人則出於某種“正義”,借助名人效應將自己認同的某種思想擴大影響,以他人之酒澆自己心中的塊壘;還有些人則別有用心,借助名人說出自己想說的話,來打擊競爭對手,牟取商業利益。

  無論出於什么動機,或者想要達到什么目的,對於名人和公眾而言,都不是一件好事情。對於名人本身而言,即便是再好的話或者再好的事情,因為不是他本人的觀點而讓他感到別扭和憤怒,更不用說有些冒用者會讓名人與他人或者與公眾之間形成對立,損害名人的名譽和商業利益。而對於公眾而言,則是受到這些假冒名人發言、發文所誤導,從而在這種誤導之下選擇相信一些事情,損害了公眾利益。

  從法律上講,微信公眾號“頂尖企業家思維”冒用王健林名義發表批評淘寶及電商的文章,涉嫌損害了王健林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姓名權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決定、使用、變更自己的姓名並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種人格權利。“頂尖企業家思維”沒有征得王健林同意,用其名義發文,就涉嫌對他姓名權的侵犯。肖像權,是指公民對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現、使用並排斥他人侵害的權利。“頂尖企業家思維”在冒用王健林名義發文時還使用了其肖像,也涉嫌對其肖像權的侵犯。 名譽權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並維護自己名譽的權利。“頂尖企業家思維”冒用王健林名義發表批評淘寶及電商的文章,有可能讓王健林在淘寶以及其他電商、公眾面前的評價降低、形象受損,因此,這一行為也涉嫌侵犯了王健林的名譽權。

  如今,王健林向法院起訴微信公眾號“頂尖企業家思維” 所有者北京韓商互聯貿易有限公司,並要求被告“在門戶網站以及全國發行並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報刊上醒目位置刊登道歉聲明,索賠經濟損失1000萬元、維權支出5000元”。這些訴求,特別是巨額經濟損失的訴求並不一定會得到法院的支持,但這一起訴本身亮明了受害者的態度,那就是對侵權者毫不手軟,絕對不容忍冒用他人姓名的現象發生。同時,這一起訴也警醒其他公民,網絡雖然自由、寬松,但也不容許違法和胡作非為,否則要付出相應的代價。

  我們期待著法院作出公正的判決。 (作者:楊濤)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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