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昨日發布《中國法治政府評估報告2015》。報告結果顯示,在100個被評估城市中,深圳、廣州和北京分別列在前三位。有62個城市得分在600分以上,38個城市得分在及格線以下。也就是說,中國仍然有超過三分之一的被評估城市的法治水平處於不及格狀態。這也說明,地方層面的法治政府建設雖然有提升,但部分地方法治政府建設的整體水平仍然不高。
依法行政問題很多
報告指出,整體而言,這100個城市的法治政府建設水平相比2014年和2013年都有所提高,平均得分率為61.74%。東部城市法治的整體水平優於中部和西部城市。就排名來看,在前十名中,東部城市占據8個,中部和西部各1個;在前二十名中,東部城市占據14個,中部3個,西部3個;在前五十名中,東部城市占據28個,中部城市16個,西部城市6個。但地方政府的依法行政狀況依然存在很多問題,這些問題在2013年和2014年的評估中也都已不同程度的存在。一是、法律位階不高,標準不統一。如廣州共4972項,成都卻有7437項。二是缺少必要的制定程式。中辦、國辦的指導意見并未詳細規范“權力清單”的制定和修改程式,在實踐中,聽取專家和公眾意見就是走個過場,甚至直接省略。三是、存在變相增加權力的現象。有些地方出現了把碎片化的權力整合進更大的權力當中,數目雖然少了,但權力還是原來的權力。
2004年國務院頒布《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以下簡稱《綱要》),確立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而評估中發現的問題嚴重制約著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這一目標的實現。
距離目標仍有差距
報告指出,《綱要》頒布至今已有11年,但透過評估所揭示的地方層面法治政府建設現狀,距離《綱要》提出的目標仍有不少差距。2015年評估指標體系中依據《綱要》所提煉的一些指標的實際評測情況均不盡如人意。
如《綱要》提出“制定機關要定期對規章、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據此提煉的指標“是否按規定對現行規范性文件開展清理并公布清理結果”的平均得分率僅為53.5%,有39個城市的得分為0;《綱要》提出“重大行政決策在決策過程中要進行合法性論證”,據此提煉的指標“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的實施情況”的平均得分率僅為31.7%,有84個城市得分在及格線之下;《綱要》提出“健全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據此提煉的指標“案卷評查”的平均得分率僅為33.2%;《綱要》提出“實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制度,沒有取得執法資格的不得從事執法工作”,據此提煉的指標“行政執法主體清理”的平均得分率僅為29.5%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