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組織自成立以來,歷經14年發展,以安全、經貿、人文三大支柱為基礎,建立了有效的合作機制。經過成員國的共同努力,在2003-2013年10年間,各國人均GDP分別增長了4-7倍,彼此成為主要貿易伙伴,各國人民共享區域經濟合作成果。該組織的凝聚力不斷提升,在全球的影響力不斷擴大,已成為新興經濟體合作的典范。
目前,上海合作組織區域經濟合作進入新階段。受全球經濟持續低迷的影響以及恐怖主義安全的威脅,各國經濟發展面臨較大壓力,迫切需要尋求新的發展動力。中方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的國際經濟合作倡議為此提供了一個新契機。在這次會晤上,總理們重申支持中方關于建設絲綢之路經濟帶的倡議,認為該倡議契合上合組織發展目標。目前各國都在積極將本國發展規劃與中方的絲綢之路經濟帶倡議對接,如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與哈薩克斯坦的“光明之路”新經濟政策對接,與歐亞經濟聯盟對接等等。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理第十四次會晤恰逢對接由共商轉向共建的關鍵時刻,意義非凡。這次總理會晤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關于區域經濟合作的聲明》,為進一步深化合作指出了新方向與發展路徑。
一、基礎設施建設和產能投資成為優先合作領域。實施多方感興趣、可提高互聯互通能力和發揮過境運輸潛力的共同基礎設施項目,發展高鐵等鐵路運輸,采用先進和創新的交通技術,建立多式物流中心。建立國際運輸走廊。
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在成員國建立產業園區或經濟合作區,共同利用先進技術,創造新的就業崗位。
二、提升區域貿易發展水平。優化貿易結構,實現貿易結構多元化,提升貨物和服務貿易規模與質量,加強電子商務合作。加強信息技術、醫療、教育服務、電子商務、能源利用效率等高技術領域和服務貿易領域的合作,構建緊密的貿易投資和科研聯系,有效保障知識產權。
三、深化金融合作。通過建立項目融資保障機制推動金融合作,共同防范和應對區域性金融風險,開展本幣互換,保障金融市場穩定,發揮金融投資機制作用,為上合組織地區經濟項目合作提供融資支持。
四、大力推進區域貿易投資便利化,建立良好的投資環境。加快2014年9月12日在杜尚別簽署的《上合組織成員國政府間國際道路運輸便利化協定》生效,并起草關于在國際道路運輸過程中實施簽證、邊防、海關、交通、動植物檢驗檢疫等領域便利化的單獨協定草案。采取切實措施落實2015年5月15日在烏法舉行的上合組織成員國交通部長第七次會議框架下達成的共識。積極落實《2016-2021年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海關合作計劃》,推動區域內海關程序的便利化。
著眼于未來,上海合作組織的成員國、觀察員國和對話伙伴國基本都在“一帶一路”沿線經濟帶上,占“一帶一路”國家總數的30%左右,人口和經濟總量分別占“一帶一路”的70%左右。以共商、共建、共享為原則、以絲綢之路經濟帶提供的契機推動區域經濟合作將使上海合作組織成為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的合作典范。
(劉華芹,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研究員,海外網特約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