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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大联盟力撑通过修例

2015-12-18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王珈莉报道:由音乐、电影、电视广播、动漫等16个机构组成的香港版权大联盟,原定上周日举行记者会,因小部分激进人士堵塞会场入口而临时取消。大联盟昨日再次召开记者会,重申支持通过《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以打击网上盗版侵权活动,坚决反对议员在审议阶段提出的3项修正案,认为应在草案通过后再深入讨论修正案。大联盟指,现有的版权条例落后,无法针对串流侵权,强调草案对打击现时新媒体和数码传播环境下猖獗的网上盗版侵权行为极为重要。

  何伟雄批拉布百害无一利

  香港国际影视协会常务董事何伟雄表示,版权条例2007年开始进行谘询,至2011年因「戏仿」一词的争议而未有对版权条例进行二读,后来经过多次开会讨论,政府提出4个豁免范围,之后要求新增「引用」及「时事评论」2个豁免范围。他说,业界当年是「含泪接受」现时草案中的6个豁免范围,认为豁免范围给予市民很大宽松度。

  何伟雄指出,版权法是由海关执法,警察不能执行任何版权法例,而且刑事门槛高,认为坊间的说法是引起不必要的恐慌。他又批评立法会议员「拉布」的行为对社会百害而无一利,更令立法会失去功用,无法通过草案,呼吁议员理性平衡各界利益。

  黄玉郎指斥有人脑残无知

  香港动漫画联会会长黄玉郎则指,近年网上盗版问题严重,至今已令动漫界损失数以亿元计,形容动漫是本港独有的文化、奇葩,若被翻版「杀死」,是香港的损失。他斥责视条例为「网络23条」的人是「脑残」的人、无知的人、别有用心的人,如上周日冲击记者会的人士是蛊惑人心。

  电影监制及导演李力持形容,原创与二次创作是母子关系,比喻自己是母亲,亦不会反对自己儿子进行二次创作,但须明白立法是为母亲提供保障,若不能保护母亲,难保会生出畸形的二次创作。他重申,修订草案非恶法,是保护原创的重要基石。

  香港影视发展基金义务司库李永强说,影视业一直受到盗版的打击,营业额由2003年的6.8亿元,暴跌至2014年的1.85亿元;零售业同样萎缩,现存的碟舖不超过60间,强调影视业已进入寒冬,一旦修订草案不获通过,业界将步入冰河期,更多店舖结业及从业员失业。

  徐小明发表声明支持草案

  电视广播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冯添枝则指,全球的电视节目现时可透过非法串流网站、机顶盒进行直播或转播,大大影响电视业界的收视及广告收入,从业员的饭碗随时不保。他举例,无帹於英国本有收费电视台,但受盗版问题影响,去年已结束该台,遣散全台员工;他续称,电视制作人投入大量资金制作节目,如得不到公平、合理回报,便不会再制作,观众的选择亦随之减少。

  导演及制片人徐小明亦发表书面声明,指创意工业多年来受到盗版侵权影响,经济损失已难以估计,更有不少依靠创意的机构面对压力无法经营而倒闭。他认为,应支持尽快通过修订草案,使香港创意工业再注生机,希望年轻人明白这样对他们将来的创作权益也有所保障。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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