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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荫权今再提堂 料转高院明年二季审

2015-12-18
来源:巴士的报

曾荫权案转高院审

  前行政长官曾荫权被控身为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两罪,案件今午第三度在东区法院提讯。裁判官正式颁令把案件正式转介高院排期审理,估计最快於2017年才开审。  

  曾荫权在太太曾鲍笑薇陪同下,下午2时左右抵达法院,两人牵着手步入法庭。曾荫权到庭时并无回答记者的问题。71岁的曾荫权被控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

  副刑事检控专员沈仲平庭外透露,控方现阶段尚未决定聘请那位外援英国御用大状或资深大状为律政司出战,相信要待案件在高院正式排期审讯後才会明朗。

  此外,沈仲平又说,案件审讯要多少天亦要视乎辩方会否提出法律争拗申请,以及需否要传召全部26名控方证人。

  控方名单共有26名证人,包括当中包括现任及前任政务司长林郑月娥与唐英年,获曾荫权推荐受动的设计师何周礼亦榜上有名 。前行政长官(曾荫权)副私人秘书、现任发展局首席助理秘书长 (规划及地政)蔡杰铭 ,前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现任公务员敍用委员会主席刘吴惠兰,现任行政长官办公室常任秘书长刘焱等等。

  曾荫权今再提堂 料转高院17年第二季审

  前行政长官曾荫权被控身为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两罪,案件将於今午第3度在东区法院提讯,据悉、案件将於今午正式颁令直介高院排期审理,估计最快於2017年第二季才审理。

  71岁的被告曾荫权,被控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一旦罪成,每罪最高刑罚为监禁7年。首项控罪指他於2010年11月2日至12年1月20日担任特首期间,无合理辩解或理由,故意作出失当行为,即在行政会议商讨及批准雄涛广播有限公司(後改名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3项申请时,无向行会申报或隐瞒他与该公司主要股东黄楚标就一个位於深圳东海花园豪宅的租赁进行商议,以及没有向行会申报其妻於10年11月代表他们夫妇向黄的公司支付80万元人民币。

  次项控罪,指他於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担任特首期间,无合理辩解或理由,故意作出失当行为,即曾荫权建议将建筑设计师何周礼转交考虑根据香港授勳及嘉奖制度予以提名时,没有向时任特首办常任秘书长麦靖宇、发展局和授勳及非官守太平绅士遴选委员会披露或隐瞒他在该物业的租赁的权益,以及没有披露或隐瞒何获聘用负责该单位的室内设计。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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