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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劫殺案當事人:為減刑拼命干活

2015-12-20
来源:华商网

拿著申訴狀的蔡金森

  對話人物:

  蔡金森,42歲,福建莆田人,曾是一名走街串巷的補鍋匠。

  對話背景:

  1994年1月13日晚,福建省莆田縣(現為莆田市荔城區)忠門鎮前范村66歲的村民鄭金瑞在家中被捆綁致死。莆田縣公安局經偵查后認定許金龍、許玉森、張美來、蔡金森為犯罪嫌疑人。

  1995年6月,莆田市中院一審以搶劫罪判處許金龍、許玉森、張美來3人死刑立即執行,判處蔡金森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一審判決后,許玉森等3人上訴,蔡金森未上訴。1999年4月,福建省高院改判許玉森等3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維持對蔡金森的一審判決。理由是許玉森等3人尚不屬死刑立即執行之犯罪分子。

  當事人均稱遭刑訊逼供,且還存在卷宗中關鍵證人指紋與本人指紋不符等問題。多年來,除蔡金森外,該案3名被告人及家屬一直未放棄申訴。2014年2月,福建省檢察院向省高院作出再審檢察建議書,認為“原判認定蔡金森、許玉森、許金龍、張美來共同搶劫犯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建議再審。經過近兩年復查,福建省高院于12月16日決定再審21年前的許金龍、許玉森、張美來、蔡金森搶劫殺人案。目前,許金龍、許玉森、張美來尚在服刑,蔡金森經過6次減刑后已于2014年出獄。該案將于明年1月開庭再審。

  18日晚,蔡金森接受了華商報記者的專訪。

  談申訴

  去年刑滿釋放后就開始不斷申訴

  華商報:你是什么時候得知此案要再審了?是誰告訴你的?

  蔡金森:16日我接到福建省高院的電話,通知我去,我發現還有我同案的其他3人的家屬,等我們到齊了,高院的人就給我們一人發了一份再審通知書。看到通知書時很激動,坐了20年的牢,終于等到案子再審的一天了。

  華商報:這些年,此案其他3人和家屬們一直在申訴,為什么你從一審后就不再上訴?

  蔡金森:有很多原因,我家里沒錢,外面下大雨家里下小雨,趕上臺風都沒法住。小時候父母就離婚了,家中只有一個老父親,他自身都難保,沒有人能幫我奔走申訴。我也沒什么文化,不懂該怎么做,只想著早點從監獄出來,為自己申訴。

  我當時想的,如果我在監獄里申訴了,那就是不認罪,不可能獲得減刑,所以只能沉默。去年刑滿釋放后,我就開始不斷申訴。

  談入獄

  新婚不久被抓“生不如死”屈打認罪

  華商報:21年前,你為什么會成為犯罪嫌疑人?

  蔡金森:當時我靠補鍋為生,走家串戶。天色晚了,我就常住在被害人隔壁的旅社,警察在旅店查到了我的名字,就去我家抓我,當時我去我母親家了,但父親不知道,只記得之前我曾跟他說過想去南日島,警察問時父親就說我可能去南日島了。第二天早上我回家,父親問我是不是做壞事了,警察要抓我。我說沒有啊,就趕緊跑去派出所。警察問我這個月每天都去哪里、做什么,我說記不清楚了。他們就問我1月13日晚干嘛去了?這我記得很清楚,那天下午3點我離開旅社,騎自行車回老家和朋友去喝酒,之后回家,當時我妹妹剛出嫁,父親買了臺黑白電視機當嫁妝,我去轉旋鈕,結果把圖像弄沒了,父親只好去村里找能調圖像的人來家看看,當時是晚上10點多,我躺在床鋪上睡覺,修理的人是11點走的。

  但后來我才知道警察沒有去問我的朋友和調圖像的人,他們認為我父親說我去南日島,而我其實沒去,對不上,所以就懷疑我。調查大約進行了一個月,每次都是我主動去派出所,第三次去時就被扣留了,吊起來打,他們讓我交代,我說不出,就繼續打。

  華商報:你什么時候認罪的?

  蔡金森:我被打了不知多少天,警察說,你就快點承認吧,拿了人家什么東西趕緊還回去就行了,你剛結婚,老婆還在家等你呢。我被打得沒辦法,被吊在窗戶上,腳不落地,中間不知暈了多少次,真是生不如死,只好說是自己做的。警察說,你還有同伙,同伙是誰?我只好說,是我和父親、妹妹做的,但警察不信,繼續打我,說不可能是你家人,一共四個人,你快點招。

  華商報:你和許玉森、許金龍、張美來是什么關系?當時為什么會供出他們?

  蔡金森:我和他們關系本來不好,特別是許金龍,我們兩家上一代就處不好,我們見面經常打架。當時因為警察一直打我,我沒辦法,就說了他們,警察就采信了。

  華商報:被抓后,你和他們3人見過面嗎?他們對你是什么態度?

  蔡金森:見過,開庭的時候,我們一起站在被告席上,但沒有說話。之后在監獄里也見過,他們當然怨我,問我干嘛要把他們拉進來,我說我被打沒辦法。其實解釋也沒用,換做誰都會怨恨。這些年我心里一直不是滋味,很對不起他們。

  談減刑

  獄中高強度拼命干活 經常一邊做工一邊哭

  華商報:你在獄中度過了20年,獄中的生活是什么樣的?

  蔡金森:入獄時我剛21周歲,現在我已經42歲了。剛入獄的時候伙食差,心情也差,勞動強度大,常常一邊做工一邊哭。

  華商報:你經過6次減刑,都是靠做什么來減刑?每次能減幾年?

  蔡金森:都是靠干活減刑。監獄里有一套評分機制,比如今天任務是做100個,如果你做了110個,沒人超過你,累積下來一個月你做得最多,就可以加6分,排第二可以加5分,滿200分就可以申報減刑。還有評嘉獎、積極分子,也都是靠干活。減刑是1年3個月起步,評上一次積極分子可多減6個月。我減了6次刑,第一次是死緩減無期,之后無期減有期,后來陸續減過1年11個月、1年9個月、1年7個月、2年。在獄中就只有一個想法,就是要早日出獄,為自己申訴洗冤。為減刑,我拼了命在干活,所以現在身體不好,渾身哪都疼。

  談出獄

  世界變化大 很多東西不認識 不敢一人出門

  華商報:出獄那天誰去接的你?

  蔡金森:我的父親、堂哥、堂弟還有我的3個朋友去接的我。我的堂弟比我小10歲,他去接我時,我已經完全認不出他了。

  華商報:家人都還好嗎?家里變化大嗎?

  蔡金森:我母親和爺爺奶奶已經不在了。之前我母親去探望過我幾次,每次都帶生活費給我,為了賺錢,她挑著水果去鄉里賣,累得一身病。出獄那天,我到處張望,以為會看到母親,回家才知道,她在2009年就去世了,我沒能見她最后一面。我爺爺奶奶為了我的事天天哭,還硬挺著去做事想為我掙點生活費,后來也都生病去世了。

  家里變化太大了,我連路都認不出了,我家的老房子也住不成了,出獄前,親戚一人出一點錢,幫我和父親修了新房子,我們就住那。

  華商報:出獄一年多,適應現在的生活了嗎?

  蔡金森:還是適應不了,經常失眠,整晚整晚睡不著。和人家接觸,有時候連人家在說什么都不知道,很多東西都不認識。去超市買東西,貨架上有那么多新產品,都看花了眼。以前都沒有手機,現在妹妹給我買了手機,幫我下載了軟件,我也不會用,只會接電話、發短信,不過現在能用微信了,但電腦還是不會用。妹妹教了我一遍又一遍,根本記不住,學不會。

  剛出獄沒多久,我堂叔還帶我去北京、天津轉了一圈。這兩個地方以前我也去過,但現在已經完全認不出了,到處都是人,到處都是高樓。以前我給人補鍋時都是自己到處走街串巷,現在我都不敢一個人出門,不認路了,即使這條路走過,再走回來都要認半天。

  華商報:你現在有工作了嗎?收入怎么樣?

  蔡金森:我現在在隔壁村的染布廠上班,檢查布染得怎么樣、牢固不牢固,才做了幾個月。一個月能掙2000多元,這在我們這是偏低的,家里只有我一人工作,這些錢不夠生活。可是也沒辦法,我身體差,干不了重活,所以只能干這種輕一點的活。

  談家庭

  42歲才當爸爸 等女兒長大會告訴她一切

  華商報:聽說21年前你被抓時,才剛結婚不到20天。當時的妻子對你被抓是什么態度?

  蔡金森:我妻子(前妻)是隔壁村的,她一直相信我是被冤枉的,她等了我7年,我送勞改場后感覺看不到希望了,不想再拖累她,就提出離婚,希望她找個好人家嫁了。

  華商報:出獄后聯系過嗎?

  蔡金森:說真的我很想和她聯系,但我已經連累了她7年,而且她已經有了新家庭,還有了兩個孩子,現在去找她,她老公會誤會,會給她帶來麻煩,所以沒去過。

  華商報:聽說現在你也已經組成新的家庭了?

  蔡金森:對,去年底成的家。我入獄后第二年,我父親收養了一個女孩,她被親生父親拋棄,現在她是我的妻子。出獄后,親戚們就幫我張羅著介紹對象,我相親過很多次,有時對方對我比較滿意,但我一說自己坐過牢,人家就不肯了。我嬸嬸就跟我現在的老婆講,愿不愿意和我在一起,她同意了。現在我們的女兒都兩個多月大了。

  華商報:當父親的感覺怎么樣?

  蔡金森:我42歲才當爸爸,當然開心得不得了。我女兒就是我的全部,她是我的寶貝。

  華商報:未來有什么打算?孩子長大了,會告訴她這段經歷嗎?

  蔡金森:下個月福建省高院就要開庭再審了,我希望能還我清白。等孩子長大了,我會把這段經歷告訴她。 華商報記者劉苗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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