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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一醫院突遭強拆 6具病人遺體被埋

2016-01-08
来源:新京報

  1月7日,鄭州大學第四附屬醫院放射科主任劉春光在講述遭強拆時的情形。新華社記者李安攝

  鄭州大學第四附屬醫院被拆的診療室內滿地狼藉。

  在鄭州大學第四附屬醫院被拆的診療室內,部分診療設備損毀。

  鄭州大學第四附屬醫院的太平間已被拆成廢墟。

  鄭州一醫院遭強拆 6具病人遺體被埋

  院方稱約2000萬元設備被損壞,醫院3名人員受傷;當地通報稱,CT室、太平間“屬必須拆除建筑物”

  昨日9時30分左右,河南鄭州大學第四附屬醫院(以下簡稱“鄭大四附院”)突遭強拆。院方稱,強拆造成約2000萬元設備被損壞,醫院3名人員受傷,六具遺體埋在磚礫下。

  昨晚,鄭州市惠濟區新聞辦回復稱,“太平間只有冰柜,未發現存放尸體”,且據初步調查,鄭大四附院CT室、太平間兩處建筑在江山路道路紅線范圍內,“屬必須拆除的建筑物。”

  院方:拆遷補償款未付協商未果

  鄭大四附院對記者回復稱,自江山路和宏達路擴路拆遷以來,該院積極配合,累計被占用醫療土地約30畝。“至今沒有明確說法,已經確定的地面附屬物拆遷補償款145萬元也一直不予支付”。

  鄭大四附院后勤部長陳磊稱,去年7月份開始,醫院一直配合江山路拓寬改造工程,已經拆了不少建筑。“包括靠近江山路旁的口腔科、發熱門診等都拆了,但放射科一直在拆與不拆之間,且醫院離不開機器檢查,雙方一直在協商中,沒想到突然被拆了。”

  陳磊說,去年10月份時,他們收到拆遷消息說,放射科不用拆了。但是12月份時,突然又告訴我們放射科需要拆。此后就一直在溝通協調中。

  院方稱,在2015年12月28日簽收該院書面拆遷情況反映后,今年1月2日部分人員又以“惠濟區城鄉接合部配套市政道路征遷指揮部”名義,“在未與我院進行有效溝通的情況下,私自對醫院房產非法強拆。”

  院方還稱,該院在今年1月4日、6日兩次向鄭州市人民政府反映遭遇強拆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沒想到,7日又有一伙身著迷彩服不明身份人員強拆,致該院放射科房屋和64排CT等設備嚴重受損,另有包括一名院領導在內的多位職工受傷。“醫院處于瀕臨關門狀態,懇請政府部門早日協調研究解決”

  官方:拆除前已清查建筑內人員

  昨晚,惠濟區政府新聞辦通報稱,事發后已成立調查組調查。據初步調查,鄭大四附院CT室、太平間兩處建筑在江山路道路紅線范圍內,“屬必須拆除的建筑物。”

  通報還稱,惠濟區征收辦于2015年1月15日、2015年11月25日、12月18日,多次對鄭大四附院下達《自行拆除通知書》,但一直未果。

  “在拆除實施前,有關人員已對建筑內的人員進行了清查。”通報稱,經辦事處1月7日中午調查,截至18點,尚未發現人員傷亡。

  目前,詳細情況還在進一步調查中。通報稱,如果在調查中,發現有違法、違紀情況,將嚴肅處理,一查到底。

  ■ 講述

  墻體被挖大洞 病人拔腿就逃

  一位目擊現場的眼科醫生介紹,上午9時20分左右,從外面來了兩輛面包車,隨后下來十多個不明身份、身穿迷彩服的年輕人,沒打招呼就把房間里的工作人員往外拖,同時開著大型推土機強拆。

  鄭大四附院后勤部長陳磊對新京報記者說,當時他正在醫院辦公樓內,聽聞此事后立即趕往現場。在醫院的南邊院墻外有五六米寬的走道,一輛挖掘機正停在院墻外,鉤機伸進墻內對院內建筑進行強拆,此時醫院南邊與路相鄰的院墻已經被推倒。

  “我們想沖過去阻攔,但是過不去,路被30多個身穿迷彩服的陌生年輕男子排成兩排堵住,不讓進。”陳磊說。

  聞訊趕到的醫院宣傳科副科長袁方說,“他們不讓我們靠近現場去查看設備,也不說明身份。”

  上述兩人對新京報記者介紹,事發時,放射科同事正在給病人做檢查,突然墻體被挖掘機捅破個大洞,屋內設備被砸壞,醫護人員和病人差點被埋,正在接受檢查的病人嚇得從檢查臺上鞋子都顧不上穿往外逃。距離放射科一兩米的太平間被推毀,6具尸體被埋磚堆下面,至今也沒能抬出來。

  陳磊說,整個強拆持續了近30分鐘,強拆后他要阻攔強拆人員離去,遭到3人勒住脖子按住,“醫院工作人員拍拆遷車輛牌照時,被對方四五個人拖到車上搶走手機。因為此事造成醫院3名工作人員受傷,有人流鼻血,脖子淤血等。現在醫院已經停止了接收患者就診。”

  ■ 追訪

  “強拆須保證當事人人身財產安全”

  被拆建筑是否屬于違章建筑?鄭州大學第四附屬醫院回應新華社稱,醫院放射科、太平間始建于上世紀九十年代,至今已有20多年,并且都有臨時建筑許可證。但對于臨時建筑許可證的期限,院方一名負責人稱,“記不清了”。

  北京市慕公律師事務所主任助理曹寒冰律師稱,無論是限期拆除還是強制拆除,法律均有明確規定。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曹寒冰表示,若鄭大四附院確在政府部門多次下達《自行拆除通知書》后,仍未限期拆除,則政府部門有權依法強拆。“但即使是依法強拆,也應履行一定程序。”

  曹寒冰稱,在實施強拆程序時,必須張貼強拆公告,同時擬定實施方案,做好強拆準備,并報同級政府法制辦備案;同時,需通知拆遷人向公證機關辦理有關證據保全;準備工作就緒后,還需書面通知被強拆人強拆時間,要求屆時當場配合;此外,還需通知有關單位、基層組織強制拆遷時間,派員現場協助執行,并做好裝運、保管的各種準備;強拆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需會同有關單位實施強制拆遷。

  ■ 追問

  誰在強拆?

  據了解,鄭州大學第四附屬醫院是鄭州市北郊唯一的一所省級醫院。醫院現有教職工900余人,不僅為周邊群眾提供衛生健康服務,還承擔著鄭州大學400多名本科生和200多名研究生的培養任務。

  誰該為此事負責?強拆者又是何人?

  負責惠濟區道路拓寬拆遷征收的城建局征收辦稱,對于7日發生的醫院強拆事件,“征收辦也是看到新聞后才知道的,此前并不知情”,同時也感到“很意外”。

  征收辦綜合科科長賀書學說,按照拆遷程序,需要先與被征收單位協商,簽訂拆遷協議,補償以后再進行拆遷,“目前,醫院放射科和太平間等建筑的征收拆遷還在協商階段。”負責拆遷的征收辦“不知情”“很意外”,“強拆者是誰”還沒搞清,區政府卻站出來要“給予賠償”,實在令人費解。據新華社

  本版采寫(除署名外) 記者 趙吉翔 楊鋒 實習生 王丹 陳光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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