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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婚案辩方质疑廉署提供口供

2016-01-29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戴合声报道:被喻为海关「明日之星」的海关署理高级监督李汉华,涉嫌串谋其下属,安排其内地情妇与香港男子在港注册假结婚,以便申请情妇来港「家庭团聚」。李汉华及其下属和情妇否认串谋欺诈罪昨日续审,「假丈夫」廖健明以特赦证人身份继续作供。

  特赦证人否认有真感情

  被指与女被告童晓红假结婚的特赦证人廖健明昨续作供。廖早前供称,次被告、海关高级关员林锐强曾向廖指,其内地女友人的女儿望来港读书,由於女友人的丈夫未能协助,故望廖能代为帮忙。廖称自己当时认为,林是要求他与女友人假结婚。代表林的资深大律师盘问廖时质疑,林的女友人本已有丈夫,若林要求廖与女友人结婚,则女友人是重婚而非假结婚。廖回答称,若女友人与他结婚,事前必会离婚,但廖承认林当时没有明言要求廖与女友人结婚。

  辩方向廖指出,林锐强当时只向廖称,他居住深圳的女友人希望认识香港人,「睇下大家可唔可以发展,最后睇下大家可唔可以结婚」,让女友人可以来港定居。廖否认。辩方问廖会否想结婚,廖称「唔系话想唔想,都要有对象先得,而家都无对象。」辩方提出廖的出境纪录,指他在2012年至2013年年中没有离港纪录,但2013年年中之后经常回内地,指当时结识第三女被告,故经常往内地探她,并与她有真感情,但廖一一否认。

  第二份口供才说电话号码

  李的代表、资深大律师陆贻信质疑童的「老公」廖健明(44岁)录取其中两份口供时,部分资料是由廉署人员提供的,例如廖在口供初稿曾表示只记得李的电话号码的首个数字,惟第二份口供则能说出整个号码。

  廖承认是当局提供资料,惟他认为不算讲大话。他又否认改口供是为了得到廉署豁免起诉,及希望将3名被告定罪。廖激动否认,并指与他们无仇无怨。案件今续。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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