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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魚者”被追究,遺留問題不能再拖

2016-03-01
来源:京華時報

  作者:連海平

  2014年4月,南寧孕婦吳良彩被“江湖”黑警釣魚執法。在實名舉報后,被立案成為犯罪嫌疑人,因有孕被取保候審。近日,記者獲悉,被吳良彩舉報的派出所,先后有5人被公訴,3人被判刑。2016年春節,被解除取保候審的吳良彩,度過了她“洗白”后的第一個春節。近十個月過去了,她被扣押的錢物仍未歸還,身份尚不明確。

  一方是普通的婦女,一方是手握執法權的警察,雙方角力以這種方式展開,并呈現這種結局,匪夷所思而合情合理。劇情大反轉,至少透露出兩點重要信息:一是,隨著公民法律意識以及對司法機關信任度的提升,受到不公平對待的公民已經敢于并懂得對違法者說“不”,吳良彩每一次都錄音留下證據,足以說明一切;二是,司法機關對執法者違法行為的容忍度也在不斷下降。一次群眾舉報,5名執法者被公訴、3警察被判刑,彰顯司法部門的決心與取向。這是一種變化,“南寧孕婦扳倒‘釣魚警察’”對司法乃至行政人員都是一次警示。

  美中不足的是,該案后續處理并未做到知錯就改,改就改徹底、不留遺憾,遲遲不給吳良彩一個說法,容易讓外界認為當地司法機關誠意不足,甚至是暗中袒護同僚、變相報復舉報人。就行為本身,吳良彩有過錯——通過虛擬POS機刷卡消費等不真實交易,變相從事信用卡取現業務,違反了現金管理的有關規定,歷來不為許可。央行上海總部2010年7月26日表示,信用卡套現是違法行為。大家對此心知肚明,所以才會有“釣魚警察”出現,才會有那么多“魚兒”被釣后忍聲吞氣,直至“秋菊式”人物吳良彩的出現。此案真問題是:“釣魚警察”有錯在先,其行為嚴重違反了程序正義,其危害遠比公民信用卡套現更甚。換個角度,也可以這么認為,如果沒有幾位警察的“釣魚執法”,吳良彩幫他們刷信用卡套現的行為就不會出現。執法程序不合法,司法正義蕩然無存,因此,當地警方針對吳良彩所有的指控都是不可接受的。

  將“釣魚警察”繩之以法,表明了司法機關懲罰害群之馬、維護公平正義的決心,這點應該肯定,但為什么就不愿意給被釣的“魚兒”一個說法呢?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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