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51

广东团审议“两高”报告提修法官法

2016-03-14
来源:广州日报

  建议修改法官法加强法官职业保障

  昨日下午,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广东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郑鄂同声发出呼吁——尽快修改《法院组织法》和《法官法》,加强法官的职业保障。

  建议加快修订《法官法》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呼吁,加快推进法院队伍建设法治化,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法院组织法》和《法官法》的修改。他认为,提高法院队伍素质,是确保司法公正的基础和关键。龚稼立提出,应总结各地推进司法改革试点的经验和做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不同审级法院的功能定位,这样才能更好发挥法院的职能作用,解决法官助理等人员的法定职务和待遇等问题。

  龚稼立还建议加强服务经济发展的审判指导。他举例说明,当前司法实践中涉及经济领域的新动向、新问题较多,如“僵尸企业”如何依法退出市场,如何有效惩治非法集资犯罪和化解相关纠纷等。“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加大审判指导力度,可以用司法解释或案例指导的方式,统一认定有关法律问题的基本原则。”

  加强监督派出所刑侦活动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说,去年全国检察系统“打虎拍蝇”力度空前,“在群众最痛恨的部位出重拳”。

  他建议最高检继续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专项工作力度,尤其是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惠农扶贫等领域职务犯罪这些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郑红建议要加强对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我们广东每年发生七八十万件刑事案件,接近三分之二由派出所侦查。由于派出所民警刑侦工作经验不足,缺乏必要的技术侦查手段或者人手不足,有的地方容易出现有案不立或者先破后立、不破不立,以及不应立案而立案、侦查取证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他建议最高检研究建立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逐步全面铺开这项监督。

  从制度设计上保障法官安全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郑鄂也强调,要推进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加强法官的职业保障,从制度设计上加强保障法官的合法权益,打击暴力抗法、报复伤害法官等极端行为。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李庆雄指出,目前广东毒品犯罪已经向可控方向发展,公安机关也破获了大量毒品案件,但毒品案件的量刑比预想的要轻,未能对犯罪分子形成足够的打击、震慑作用。

  他建议加强对可能量刑过轻的毒品案件的监督、纠正。一是建议建立毒品案件判决快速通报制度,一审法院对毒品案件作出判决后,应当两天内通报同级公安办案机关;其次是建立毒品案件抗诉的监督督促机制,一审判决过后,如果公安机关认为判决不当,量刑过轻,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建议,经同级人民检察院同意提出抗诉。

  

[责任编辑:陈明汉]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