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家协会昨天举行稿酬个税立法调研座谈会,邀请多位作家代表和财税法专家共同对稿酬所得个税缴纳问题进行探讨。1980年9月《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稿酬与工资、薪金一样,个税起征点都为800元。30多年过去了,我国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经过2006年、2008年、2011年的多次上调已提高到3500元,而稿费的起征点却一直遵循1980年的规定,始终保持在800元不动。
稿酬个税起征点过低影响作家创作的积极性
中国作协创作联络部主任、著名作家彭学明担任了座谈会的主持人。他介绍这次座谈会的背景时表示:稿酬个税起征点过低一直是广大作家反映强烈的问题,这不仅有违社会公平正义,也直接影响到作家们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创作积极性。近几年来,中国作协、知名作家学者都在强烈呼吁有关部门尽快解决稿酬个税起征点过低问题,有关部门也对此有过一些呼应,但一直没有实质进展。就在今年年初,中国作协权保办委托全国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及财税法委员会开展有关“稿酬缴纳个税立法建议”的课题研究,希望从财税法的专业角度展开调研,形成关于稿酬所得个税缴纳改革的立法建议,提交财政部、全国人大。
与会作家们纷纷就此发言,认为在当前提倡文化立国和知识产权强国的战略背景下,应站在国际视野、从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对包括稿酬在内的文化税收采取扶持政策,才能鼓励作家写好中国故事,弘扬中国精神。作家徐坤说:“现在专业作家和带工资进行创作的正在日益减少,而以稿酬为生的自由撰稿人、网络作家越来越多。这些作家没有工资、薪金,要在仅靠稿酬本身为生的基础上交纳较高的个税,无疑令他们的生活捉襟见肘、雪上加霜,也让一些有志于从事文学创作的网络作家只能去从事以市场为导向、只求点击率的低俗文学创作。长此以往,必然会损害甚至制约作家创作的积极性,从而影响整个文学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听取了作家们的发言后,与会财税法专家称,通过座谈会,对稿酬个税及作家的意见有了一些了解,多年未调整的稿酬个税起征点对作家的确不公平,财税部门和立法部门的确应站在一个国家文化意识形态安全高度,从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角度对稿酬税制合理改进,并在未来的税制改革中体现对作家更多的尊重,今后他们将对此课题展开进一步研究,以便形成客观可行的建议提交有关部门。
张抗抗曾呼吁提高稿酬个税起征点
据了解,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中国作协副主席张抗抗第三次提交“提高稿酬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案。张抗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国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经过2006年、2008年、2011年的多次上调已提高到3500元,而稿费的起征点却一直遵循1980年的规定,35年来始终保持在800元不动。“创作一部作品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尤其是一些大型学术专著还需要一个团队历时数年或十几年的辛勤劳动,而稿酬个税的起征点不仅未与月薪的起征点拉平,还远远低于后者。这种稿费少反而纳税多的不合理状况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作家、艺术家和学者等相关群体的创作积极性。”
作者稿酬征税方法35年未调整
除此之外,像全国政协委员高洪波、陈建功、赵丽宏等作家,也纷纷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交提案,呼吁“提高稿酬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尽管各位委员的起征点并不十分一致,从2000到8000元不等。作家二月河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从2008年起就积极呼吁为作家免税,但始终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
今年1月举行的北京市两会上,北京市政协委员、当当董事长俞渝所做的《激发文化活力,减免作者稿酬所得税》提案也引发热议。提案指出:作者稿酬的征税方法35年没有做过调整,严重影响广大文字工作者的创作热情,作者收入低下,生活得没有尊严,因此建议减免作者稿酬所得税,“十三五”期间对作者稿酬实现完全免税。俞渝还进一步解释说:“有人可能说韩寒是千万稿酬收入的作家,或者莫言的诺贝尔奖奖金有几百万。但这些作家是全国数以十万计作家中极其例外的个案,多数作家的收入水平不能用个案衡量。”
文/本报记者 崔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