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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新政利好 豪宅征稅政策未松綁

2016-03-25
来源:廣州日報

  營改增新政利好 豪宅沒份?

  專題撰文:廣州日報記者李鳳荷

  “證滿兩年的非普通住宅免征增值稅”政策北上廣深不適用

  今年兩會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有幾方面內容將對樓市產生不小的影響,其中最引人關注的要數“營改增”。報告指出,今年全面實行“營改增”,從5月1日起,將試點范圍擴大到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表示,“營改增”將首次涉及自然人繳納增值稅征管,目前二手房交易中的營業稅將改成增值稅。

  昨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網站同時發出《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二手房營改增的征稅方式終有定案。根據通知,與其他城市相比,北上廣深依然實施差別待遇。北上廣深證滿兩年的非普通住宅,依然要按差額征收5%的增值稅,而其他城市則在營改增之后,證滿兩年的非普通住宅免征增值稅。

  按照國稅總局近日的發文,全面推開營改增后,二手房交易增值稅在一定過渡期內委托地稅部門代征。因此,廣州中心六區購房者習慣的交易方式——在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完成一站式遞件交稅的流程,將暫時保留不變。有中介人士向記者透露,現在二手樓市場成交確實很活躍,去年年底至今年春節期間積壓的二手房盤源,大多數在3月初就已成功交易。

  企業新增不動產的增值稅可抵扣

  商業地產可加快去庫存

  今年全面實施營改增,從5月1日起,將試點范圍擴大到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并將所有企業新增不動產所含增值稅納入抵扣范圍。

  根據營改增實施試點辦法,根據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試點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取得不動產,包括以直接購買、接受捐贈、接受投資入股、自建以及抵債等各種形式取得不動產,不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

  目前企業購買一手和二手的商業地產,作為買家產生的稅費比較簡單,只是契稅3%和0.05%的印花稅而已。

  應稅率從5.6%下調為5%?

  0.6%附加費收不收尚不知

  對于廣州市市民來說,二手房交易營業稅改增值稅,對應稅率從5.6%下調為5%,也算是降稅的好消息。據記者了解,營業稅為地方稅,一些城市的營業稅稅率為5%,但廣州市實行5.6%的營業稅稅率,在5%的營業稅基礎上還有附加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營改增后,增值稅屬于國稅,全國實行統一的稅率,故此廣州市如無意外是按照5%來征收二手房的增值稅,以一套證不滿兩年的房屋來說,樓價100萬元,營改增前交5.6萬元營業稅,5月1日后增值稅為5萬元,減少了6000元。

  營改增無形中使地方減少了城市建設維護和地方教育費等收入,這部分的收入從何處彌補,會不會還在二手房交易流轉過程中以別的名目征收,尚不得而知。

  佛山清遠坐收資金外溢“漁利”

  “隔壁老王”繼續瘋狂搶客

  對于北上廣深來說,本來希望在營改增中給豪宅征稅松綁。但新政出臺后廣州依然需要對證滿兩年的豪宅征收差額的增值稅,而廣州周邊的佛山、清遠等區域則坐享廣州資金外溢的“漁利”。

  同創卓越房地產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趙卓文表示,由于廣州市依然執行限購,還和其他一線城市一樣,不能享受多項樓市新政利好,資本外溢效應明顯,清遠有三分之一的房屋是廣州客買走,南海一半的一手房買家同樣來自廣州。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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