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警方前年派出「臥底」探員滲入黑幫蒐證,揭發一名前市政署管工的六旬跨境貨櫃車司機,串謀他人於短短半年內43次偷運52名越南「人蛇」來港,每次將1至2名「人蛇」藏在貨櫃車司機位後,從深圳駕車入境,每次收取6000至7000元報酬,該名貨櫃車司機與另外2名越南籍被告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販運「人蛇」罪,昨同被判入獄4年。據了解,有部分由他們「帶」來港的越南「人蛇」抵港後,隨即提出酷刑聲請留港。
跨境櫃車屈蛇每轉1至2人
3名被告分別為65歲首被告司機馮文偉,27歲次被告越南男子黃文林和38歲第三被告越南籍港人沅功事。第三被告過往有17次案底,包括違反遞解令。他正向入境處申請酷刑聲請。
主審法官沈小民在判案時指,被告等串謀偷運52名男女「人蛇」入境。當首被告把「人蛇」送扺屯門區,「臥底」從次被告處取得的6000元轉交首被告司機作運費。「人蛇」一般匿藏在貨車司機位後,再掛上簾布遮擋。然後再由「臥底」及次被告把「人蛇」轉送到深水埗區。
越籍主腦入獄仍操控勾當
沈官指,黃姓越南籍被告初中畢業,來港後曾一度露宿街頭,後來認識第三被告加入作案。從案情反映,第三被告沅功事是掌握「人蛇」資料,由他決定人數價錢,就算第三被告於去年初涉及另宗案件,正在獄中服刑,仍在獄中指示「臥底」繼續和次被告安排偷運越南「人蛇」勾當。根據上訴庭的判刑指引,此類罪行的量刑起點為入獄5年,雖然案中「人蛇」並沒有婦孺或老人家,但運載的頻密次數,認為需要加刑1年,考慮3被告均認罪,乃把6年刑期給予三分一折扣,即各囚4年。
警方於前年派出「臥底」滲入黑社會,揭發有偷運「人蛇」集團利用貨櫃車,從深圳接載越南「人蛇」直達屯門,涉及29男23女,然後提供「一條龍」服務,派專人陪同「人蛇」乘的士直達深水埗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