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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喉事故3護士被裁專業失德

2016-05-31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馮仁樂報道:九龍醫院5年前發生「紗布封喉」致死事故,12名涉事護士被控專業失德。香港護士管理局昨日研訊後裁定,其中3名護士專業失德,包括第一被告吳幗敏、第二被告方宜及第九被告賴民愛。管理局另定日期聽取求情及作處分,餘下9名被告因證據不足罪名不成立。醫院管理局表示,非常關注有關定罪裁決,會按照既定人事程序,嚴肅跟進。

  73歲喉癌病人紗布封喉亡

  事發2011年,73歲喉癌病人王肯構在九龍醫院留院期間,護士誤將其永久造口當成臨時造口處理,不恰當地以紗布覆蓋及每日消毒傷口,更曾以兩塊紗布覆蓋及用膠布封住紗布四邊,病人深呼吸時,有可能吸入紗布造成危險,病人其後死亡。死因庭於2013年裁定死者死於意外,護管局去年11月3日展開聆訊,涉案包括8名註冊護士及5名登記護士,是歷來涉及最多護士、最大規模的紀律聆訊。

  判詞指,有被告在聆訊指,病人在伊利沙伯醫院的出院紀錄說明,病人曾經進行氣管造口手術,其後轉院到九龍醫院的紀錄則指病人傷口要每天更換紗布,並無指示是永久造口,管理局指護士只看出院紀錄是合理,而有關紀錄有誤導性,但不接納有被告指只跟從伊利沙伯醫院或上手一直做法,以及醫生巡房時沒有指出錯誤而作辯護理由,因護士有專業責任作臨床判斷。

  判詞指出,方宜與賴民愛都是病人轉到九龍醫院後負責照顧病人,認為她們作為主管護士,如果有看清楚牌板就知是「永久造口」,又指賴民愛有責任觀察敷料,如果知永久造口,看見其他人封實造口四邊會阻止,但她無做到;吳幗敏則負責收病人轉院,牌板亦是由她開始寫起,護管局認為死者咳痰後,她用4層紗布封住造口再貼實四邊是不適當,沒有指引亦不是藉口;至於其餘9名護士,部分因為為病人進行過傷口護理,以及無證據證明部分人知道病人造口是永久造口,因而專業失德罪名不成立。

  其餘9名護士罪名不成立

  到場旁聽的病人兒子王冰蕓形容裁決公平公正,感到安慰,又指自己為事件奔走近5年,終於為爸爸討回公道,希望社會關注醫療體制問題。他又說,醫護界仍有一班很努力及稱職的人,不希望事件會打沉他們。

  醫管局非常關注裁決,會按照既定人事程序,嚴肅跟進。醫管局表示,護士管理局若裁定需要取消註冊(亦即停牌)或一段時間取消註冊(即暫時停牌),醫院管理局會相應檢視有關護士的僱用安排。醫院管理局聘請的註冊或登記護士,必須擁有護士管理局註冊資格。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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