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鉛水調查報告批多部门集體失職 2局長及2署長向市民致歉

2016-06-01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葉佩瑜報道:港府昨日公布《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報告》,批評水務署、房委會、水管工程分判商及水喉匠等事件「持份者」是「集體失職及卸責」,未能防範供水系統使用不合格焊料;報告建議政府主動為所有公共屋邨再安排食水測試,及於政策層面檢討現行法例,及規管制度能夠有效保障香港食水的安全及品質。

       林鄭:制度缺失 接受批評

   出席記者會的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房屋署署長應耀康及水務署署長林天星分別就事件影響公眾致歉。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指出,政府接受委員會的批評,並會循合約、法律、行政及政治四方面責任跟進是否有人需就事件負責;但她坦言,鉛水事件是制度缺失,是多年來累積的問題,沒有官員需要承擔個人責任。

   林鄭月娥昨聯同兩名局長及兩名署長出席昨午的記者會。林鄭表示,行政長官已在上月11日收到《報告》,為了日後相關調查,政府決定將內容涉及水喉工程分判商的第369段、411段和414段部分遮蓋,並公開其他內容,包括評論政府部門和官員的內容,開誠布公,以回應社會要求。

   為日後調查遮蓋涉分判商段落

   她指出,政府接受委員會的批評,雖然《報告》沒有裁定某方的刑事或民事責任問題,但政府必定會正視責任,就合約責任方面,房委會已按合約追究總承建商;法律責任上,根據水務設施條例,持牌水喉匠要確保內部供水系統建造和施工物料符合一定要求,包括使用無鉛焊料,而涉事的違規水喉匠已遭除牌;行政責任上,有欠妥的制度存在已久,相關部門需負上一定制度責任,但不等於有個人公職人員需負上個人責任;政治責任上,她與局長親自處理事件,政府責無旁貸,認真處理,日後會繼續監察旗下部門,以保食水安全。

   林鄭又說,《報告》有披露有關法例及制度的漏洞,令她擔心法例過時,警覺性不足的問題恐怕會在其他政府部門存在,日後要加強警覺性,檢視法例,相信《報告》對其他部門亦有警惕作用,會要求所有政府同事引以為鑑,防範於未然。

   張炳良:制度性「認知不足」

   張炳良承認房委會及房屋署在去年7月啟晴村發現食水含鉛「超標」前,是低估了有關風險,更未有將食水喉管接駁焊料含鉛可能性定為高風險,而設定抽查驗檢焊接位的規定,這是署方制度性「認知不足」,有關問題存在多年,是房委會及房屋署的集體責任。

   他強調,房委會及房屋署在事件發生後已隨即成立「公屋食水質量控制問題檢討委員會」,做了一次自我「體檢」,並就合約要求、物料運送與核對等多方面加強監察。為徹底解決問題,承建商已於今年3月起,為受影響屋邨更換不合規格的喉管,並先行更換公共地方的喉管。除了制度性改善措施外,當局亦同意委員會的建議,必須為房屋署員工增加食水質素方面的風險意識和認識,他已要求房屋署從事件中汲取教訓,房屋署會將今次調查委員會報告書呈交房委會投標小組委員會正式討論,考慮是否需要作進一步跟進。

   陳茂波:跨部門研食水監管

   陳茂波指出,當局非常重視食水安全,將全速、全力把相關工作做好,於今年3月已聯同數個政策局成立跨政策局及跨部門的工作小組,研究適合香港的食水安全監管制度,包括是否為食水安全立法。

   就《報告》批評水務署的取水方式不正確,林天星回應指,原因是委員會和署方的目的不同,每個國家有不同標準,收集經沖透後的食水,較貼近日常飲水習慣,署方會聽取國際專家意見,制訂一套食水抽樣規程。他又就事件為居民造成不便及引起對健康的憂慮衷心致歉,強調署方已汲取教訓,認真學習,多行一步,將盡快落實委員會的建議。應耀康亦向公眾致歉,並表示日後會建議在合約加入更多規限,檢驗更多種類金屬,房屋署與水務署會聯合工作,檢查物料。

   鉛禍證實源於水喉接駁位

   另外,政府消息人士指出,目前本港食水鉛含量標準是每公升10微克很嚴謹,全世界沒有更嚴謹的標準;又指沒有統一的抽水樣方法,本港食水含鉛量超標源於水喉接駁位,而一般大廈由水表房到單位水龍頭,有50個接駁位,釋放鉛的位置可能有不同,抽驗「頭浸水」(首個水辦)未必能發現,亦不能假設全部屋都使用非法焊接物,要交由專家小組調查,制訂一套適合香港的驗水方法,再決定整個驗水流程。

   消息人士又解釋,每個港人每日使用130公升淡水,當中只有2公升是飲用,抽驗「頭浸水」未必能代表市民生活習慣,用沖水方式驗水亦未必會沖走證據。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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