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6月1日起,快遞實名作為國家行業標准正式開始施行。根據國家郵政局發布的《快遞安全生產操作規范》規定,寄包裹除必須出示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外,快遞單也須實名,且需先通過快遞員檢查驗視。2日,記者探訪9處快遞點,只有2處快遞點的快遞員明確要求記者出示有效證件;多位快遞員表示,普通物品寄送無需出示身份證件。
快遞員稱非違禁品不需實名認證
2日,記者前往朝陽門和北京工業大學附近的順豐、國通、申通、城際速遞、韻達、天天、圓通等9家快遞點咨詢寄遞業務,其中僅順豐和申通兩家快遞點明確要求寄送前需提供有效身份證件。
在順豐快遞一線下快遞點,一位快遞員明確要求記者出示身份證等有效信息。記者在桌角一側看到一處立牌,標明“寄件時必須出示有效身份證件”。該快遞員稱公司有要求必須出示有效身份證件。但記者在其他快遞點並未發現類似標識。
一位快遞代收點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不需要出示身份信息,但需在快遞面單上寫明身份信息,“公司有相關要求”。
對於寄件是否實名,多位快遞員說,根本不需要。國通快遞的一位快遞員說,雖然公司有規定,但沒人檢查。如果寄送普通物品,如衣物、書等,完全不需提供身份信息。但如果寄送藥品或者酒精等違禁品,就得提供身份信息。
擔心信息泄露 部分市民拒絕提供證件
這兩天,天天快遞的快遞員張強(化名)也曾要求市民寄件時提供身份證件,但被拒絕多次。他說,一般寄件的人都不太願意提供身份證信息,可能會說自己沒帶,或者選擇其他快遞,“我們一般也不太會堅持”。
北京工業大學附近一家快遞點內,快遞員要求記者出示身份證件,記者稱身份證未隨身攜帶。該快遞員便不再堅持,稱也可以寄送。
快遞實名後,個人隱私安全仍是市民最關心部分。2日探訪過程中,多位市民表達對個人隱私信息泄露的擔心。北京工業大學附近一位市民表示,如果出示身份證件,看一下還好,但不能接受記錄或者掃描下來,“快遞員能直接記錄下自己的身份信息,很不安全”。
另一位市民則反映,寄快遞的過程中,快遞員並未主動要求自己出示身份證件。“如果沒有要求,也不會主動提供身份證件”。
■ 措施
多地試點信息系統保護隱私
快遞實名制後,市民大多擔心出示身份證件後自己的隱私信息會被泄露,國家郵政局在此前的文件中提出,健全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用戶信息保密與安全管理措施。
記者注意到,目前,多地正在推行快遞信息化登記系統,主要方式為APP或快遞掃描器如“巴槍”等。
在寧波,收件員用“巴槍”拍下寄件人的身份證件照片及電話後,上述信息直接上傳至公安部門系統。上傳信息後,巴槍內的信息自動清零。
浙江紹興市郵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為保護用戶隱私,正研發實名登記系統,實現信息化管理,預計月底推行。信息化系統啟用之前,他告訴記者,目前,主要采取實名登記本進行記錄,作為過渡時期的方式。“類似快遞面單管理,規定時間內統一銷毀”。
部分地區快遞實名制甚至不需提供身份證。在福建,其郵管局聯合公安部門推出“快遞到家”APP,市民進行身份證信息識別後,可獲得個人身份識別二維碼。
寄件時只需掃描二維碼便能完成實名寄遞,不需出示身份證。廈門市郵管局曾表示,市民個人信息將加密儲存於後台。
快遞行業專家徐勇認為,市民仍擔心快遞實名制後的隱私安全性,適宜的方式應為快遞員無法查看消費者的身份信息。中國快遞協會原副秘書長、永驛物聯智庫資深專家邵鍾林也表示,落實信息記錄需要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的終端設備進行支撐,人工方式不是最好的方式。
追問1
實名制7個月為何難落實?
快遞實名制由來已久。早在去年11月1日,快遞實名制已正式實行。今年2月,國家郵政局發布《快遞安全生產操作規范》,提出收寄快件時,快遞業務員應按照《快遞服務》國家標准及相關法律法規等。而這一規范從6月1日正式開始實行。
從去年11月1日至今,快遞實名制已推行7個月,為何落實仍不盡如人意。快遞行業專家徐勇認為,目前,推行快遞實名制仍有難度,可操作性不強。“配套法律法規仍不完整,消費者對出示身份信息的安全性仍存疑問”。
從快遞公司而言,徐勇告訴記者,目前,快遞行業仍供大於求,消費者選擇范圍廣。一家公司按照規范操作,被用戶拒絕後,可能失去市場份額。“如果消費者拒絕,快遞公司也沒有有效方式”。
中國快遞協會原副秘書長、永驛物聯智庫資深專家邵鍾林則認為,“政策落實的銜接仍需過程”。他表示,實名制落實仍需要制定規范、人員調整、相關培訓等系列配套工作。
追問2
實名制如何形成有效監管?
此前,國家郵政局曾下發相關文件通知。其中提出,“各企業要制定本企業實名收寄操作流程”。
一家大型快遞企業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公司要求快遞員在市民寄件時驗看其身份證明,並進行登記。“記錄本由專人保管,類似面單等基礎檔案管理,將定期銷毀”。
快遞員當日收寄的郵件將由專人複核,抽查身份信息登記情況。該負責人介紹,如果違反規定,將罰款,多次違紀,會開除遣散。
但並非每一家快遞公司均擁有上述操作流程。記者在2日的探訪中注意到,多家快遞公司已出台快遞實名制的相關規定,但卻未形成有效監管。多位快遞員表示,公司有規定,但沒人管。
徐勇認為,落實快遞實名制的監管主體仍應為政府部門,但“監管成本高”。他解釋,快遞行業整體較為分散,目前,仍缺乏有效的監管手段。(信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