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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前的黑龍江暗娼和嫖客被殺特大案,引發“賣淫合法化”激辯

2016-07-06
来源:鳳凰網

  互聯網上流傳的賈文革及其同案犯被槍決時照片。賈案6人在訥莫爾河邊走過了人生最后一程。

  北京市昌平區29歲青年雷洋在當地警方“抓嫖”行動中死亡的事件和后續進展,引發了萬眾關注。舉國關注者中,第九屆、十屆、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遲夙生顯得與眾不同。這位60歲的黑龍江女律師7月4日對鳳凰網表示,如果自己堅持了九年之久的一個議案得以通過,“雷洋不會死,還有一些人也不會死。”

  中國法律明確禁止和嚴厲打擊賣淫嫖娼。遲夙生的這個議案有關“賣淫合法化”,她認為應將色情業從地下轉到地上。“有些女性自愿以賣淫為業,應該把她們組織起來保障健康,安全地交易,不該定罪。如此,一可以減少強奸犯罪,這方面應充分考慮到男女性別比例失調和大量男性離家外出打工等因素,二可以減少有的政府部門以‘打擊賣淫嫖娼’為由尋租。”

  “賣淫非法,導致了很多惡性案件的發生。”遲夙生說,自己提出這個議案,是在見到了很多小姐和嫖客遇害血案后深入思考的結果。其中對她最大影響的一起,發生在25年前。

  驚天大案

  松嫩平原上,發源于小興安嶺西麓的訥謨爾河蜿蜒往東偏北方向流淌,匯入嫩江。訥河市因其橫貫境域而得名。

  6月中旬,鳳凰網特約撰稿來到這座隸屬于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代管的小城探訪。這里總面積6674平方公里,轄12個鎮、3個鄉和1個民族鄉,171個行政村,2012年時總人口74萬,有漢、滿、回等25個民族。它還是清朝皇后婉容祖居地、中國馬鈴薯之鄉、中國甜菜之鄉和優質大豆主產地。

  訥河市通江路和中心大街十字路口。賈文革團伙6名罪犯在這里被公開宣判后押赴刑場。王功攝

  提起1991年發生在這里的賈文革團伙殺人案,好多訥河市民還感到頭皮發麻。“非常變態。當時好多外地人都不敢來了,甚至流傳有這么一種說法:不想活,上訥河。”

  有關賈案,各種傳言在網絡上滿天飛。一位訥河人說,自己是從父輩口中聽到這件事的。“據說當時案發后警察去地窖挖人時,地窖里都是人,而且賈文革還曾燒過,至今也難以知道到底他殺了多少人。”

  根據《訥河市志(1986-2005)》記載,賈案案發于1991年10月26日,以賈文革為首的6人犯罪團伙從1989年3月至1991年10月共殺人、搶劫、強奸、盜竊作案64起,殺死42人(男18人,女24人),亦稱為“10·26”案件。

  鳳凰網檢索發現,此案惟一見諸報端的是在案發15年以后,2006年4月《法律與生活》雜志對全國人大代表遲夙生呼吁對性從業者立法的專訪中,有過簡單的提及。全部相關內容僅428字,如下:

  1991年11月,黑龍江省訥河市破獲了一起震驚全國的特大殺人、搶劫、強奸案。以賈文革、徐麗霞等五人組成的犯罪團伙,瘋狂作案一年多,先后殺害42人。

  長得一表人才的賈文革,找到暗娼后帶回家中,嫖娼后將其殺害,并將她們身上的財物洗劫一空。前20位受害者的遇害,如出一轍。

  第21位受害者叫徐麗霞,是一名女工。當天,她和丈夫吵架后,心情不好,在火車站附近轉悠。正在物色“獵物”的賈文革誤以為徐麗霞是賣淫女,便將其帶回家中。賈文革與徐麗霞發生關系后,將她掐死并扔進了家中的地窖。誰知,徐麗霞沒有被掐死,緩過勁兒后,她從地窖爬了出來。

  從此以后,徐麗霞成了賈文革的幫兇。她外出勾引嫖客,領到賈文革的家中,賈文革將嫖客殺害,洗劫其財物。

  當他們到浙江一火車站作案時,偶然間被當地民警抓獲,案件才得以偵破。

  案件在當地影響非常大,給遲夙生的觸動也很深。一般人失蹤,家里人都會千方百計地尋找,可是,由于受害者的“身份”,家屬居然都不報案。“這就給此類案件的偵破難埋下了伏筆。”她說。

  一位上世紀九十年代曾在重慶市萬州區公安局當刑警的人士告訴鳳凰網,此案告破后,公安部曾在全國公安系統進行過案情通報,他還記得有此樁特大命案,只是詳情已無法回溯。

  公安系統有內部通報,公眾要知曉此事卻困難重重。一些訥河市民告訴鳳凰網,此案案發后,出現了一本名叫《血濺訥河》的地攤文學作品,后又改名《罪惡魂》。在書里,以男主人公張建設、女主人公于麗(張建設的情人)為名,對賈文革團伙殺人案進行了講述。不過,非但無從甄別真假,而且因為不是什么正版書,屢次遭到了政府的收繳。

  以賈文革案為原型的文學作品。

  遲夙生律師對鳳凰網說,賈文革團伙殺人案發時,她在國辦的齊齊哈爾市第一律師事務所當律師,她的很多同事都擔任了賈文革團伙成員的辯護人,因此她知道基本的案情,非常震驚。此案受害者多為暗娼(小姐)和嫖客,后來她自己又代理了多起小姐遇害案,這促成了她對中國地下性產業的深入思考。“他(她)們連生命都沒有保障,更不要奢談其他的權利了。小姐經常遭到嫖客的搶劫。”

  據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教授趙軍研究,政府持續的掃黃,導致性產業由“陣地戰”到“游擊戰”。“游擊戰”過程中,脫離了場所的保護,被害風險會大大增加。“我本來在發廊里可以完成這次交易,但因為發廊外面有警察盯,我不能在發廊里做,于是在賓館或者專門的炮房里做。進到那里面,沒有媽咪、沒有雞頭、沒有老板,那個情況是典型的被害情境。”

  根據犯罪心理學理論,犯罪是情境產物,在某個情境下,即使是無心犯罪的人,也有可能發生犯罪。而且,小姐遇害之后其家人報警的意愿很低。“不報案意味著不會被追究,意味著刑法的確定性被破壞。”趙軍說。

  鳳凰網查找了很多資料,在《黑龍江省志·公安志》(出版于2001年)等10余本志書中,均沒有關于賈文革案的只言片語。直到2013年11月《訥河市志(1986-2005)》出版,才有了對賈文革案的記錄,而這時距離賈案發生,已過去了22年之久。

  “賈文革是變態殺人狂”

  互聯網上流傳的疑似賈文革照片。經賈文革昔日合伙人岳耀峰辨認,這正是賈文革。

  根據《訥河市志(1986-2005)》記載, 1991年10月28日,縣委召開常委擴大會通報案件情況;11月2日,黑龍江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謝勇專程趕到訥河,聽取案情匯報并作指示;12月,中央政法委也派出調查組趕赴訥河,調查“10?26”特大殺人、搶劫案件。

  根據上述官方記載,賈文革從訥河縣農業機械廠停薪留職,從事殺豬、殺牛賣肉生意致富。為“盡快發財致富”,便租賃偏僻房屋實施殺人搶劫。先后網羅清河鄉江東村農民李秀華、齊齊哈爾建華廠職工家屬區托兒所保育員徐麗霞(女)、縣蔬菜公司工人孫文力結成殺人團伙。以徐麗霞出面用色相勾引被害人進屋予以捆綁、殺害后搶劫其錢財;對女被害人則施以強奸后殺害,搶劫其錢財。被害人的尸體被投入賈家的兩個菜窖中。為了鍛煉殺人膽量,賈文革逼迫入伙后的孫文力親手殺人,并將被害人的心、肝取出共同烹食。

  該案的法律程序走得很快。據記載,此案在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和黑龍江省公安廳、齊齊哈爾市公安局的指導下,于1991年12月26日偵查終結,同月31日由齊齊哈爾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翌年1月8日,齊齊哈爾市中級法院開庭審判并報黑龍江省高級法院終審判處六罪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4日,齊齊哈爾市中級法院在訥河召開公判大會,會后將賈文革、李秀華、徐麗霞、孫文力、李彥珍(賈文革妻子)、王艷玲(賈的另一姘婦)6名特大殺人集團罪犯處決。

  審判賈文革案的齊齊哈爾市中級法院。王功攝

  官方記載顯示,賈文革案對當地政府產生了極大影響。1992年1月,訥河縣委、縣政府向上級呈送了《關于發生在我縣以賈文革為首的特大殺人搶劫犯罪集團案件情況和應汲取教訓的報告》。該案還對當地正在進行的“撤縣設市”工作帶來被動。1992年2月,縣委書記李忠奎一行專程趕赴北京,匯報因該案停批的“撤縣設市”事宜。是年9月2日,訥河終于得以撤銷縣,設立市,改由省直轄為齊齊哈爾市代管。

  此案在公開報道中鮮有記載,但是在網絡上卻有各種各樣的傳言不脛而走。有自稱“賈文革離我家直線距離不到200米”的網友說,尸骨找到了49人,“據說不繼續挖了。再挖還有,那陣外地來訥河的失蹤不少。死者中有七八個穿著少數民族服飾的賣假銀首飾的女的,有進化鄉來賣黃豆的爺倆,有白城來采購的業務員,有個在煤場拉貨的趕馬車的。……槍斃他時滿城空巷,萬人圍觀啊,特意游街在城里主要街路都轉到了。才到刑場槍斃的,……和他同案的據說給整麻醉藥的那哥們我也認識,現在開著輛本田雅閣,原來在防疫站上班。”

  對于死亡人數和殺人原因,網友們眾說紛紜:“48具尸體,幾乎全是被勒死的,男性尸體的睪丸被切除,炒尖椒下酒了!女性不多。”

  “據傳,賈文革以前性能力極差,與妻子辦事屢試不舉。后聽說吃啥補啥,本著這一信念,開始殺人。殺人后將生殖器切下煮著吃,……吃過生殖器后,賈文革的性能力真的得到了奇跡般的增強。徐麗霞正是因贊嘆賈文革的超強性能力而甘心為他效力。”

  “說吃人是謠傳,他只是把殺完的人埋在自己家里,在屋里挖了個大坑,埋一層人填一層沙子。破案了以后據統計,一共殺了53人。他以前是訥河配件廠的工人,后來被單位開除,靠殺牛賣牛肉為生。”

  在一個不知出處的“中國悍匪排行榜”中,賈案也榜上有名。

  該“榜”曰:1991年11月,黑龍江省訥河市破獲了一起震驚全國的特大殺人、搶劫、強奸案。以賈文革、徐麗霞等五人組成的犯罪團伙,強奸、兇殺、搶劫,在1990年7月至1991年8月間瘋狂作案,先后殺害42人。該團伙將20多名青年婦女殺死后把尸體藏入地窖;還將外地農民,推銷員劉啟鵬、王文斌等22人(其中有婦女3人)騙到家中,用噴射麻醉劑、注射過量安眠劑、繩勒、刀刺、斧砍等手段將他們殺死;還將農民孫成民勒死,剖腹,挖出心肝,切下睪丸煮熟了吃掉,手段之殘忍令人發指。此事震動了中央,某某某領導人親自來到訥河,稱訥河為“匪城”。該團伙4名主犯已于1992年1月9日被依法處決。

  賈文革家從后面看上去有水泥漿抹墻,還很完整。圖左挨著他家住的是一名警察。王功攝

  經當地市民指引,鳳凰網在訥河市原種經營處附近巷子里找到了賈文革的住處,也即是兇案發生處。這里距離訥河火車站不足1000米,很符合賈文革團伙騙來受害人的需要。令人感到意外的是,這處“兇宅”還在。

  這座宅院從屋后初看,抹著水泥砂漿,還比較新,但屋頂已有一小處坍塌。轉到院門處,則可見前面一壁墻已歪斜,從破掉的玻璃往里看,廚房內的土明顯比地面低,而且可看到挖過,有墻壁已斷裂。房屋總共三間,五六十平米的樣子。前面院子新建了一處房屋。

  幾位住在附近的老年居民說,發生兇案后,這里面都沒住過人。房子快垮塌,跟警察掘地三尺找受害者遺體有關。他們還告訴鳳凰網,賈文革家旁邊就是派出所民警董某某家,僅隔個過道。賈文革如此大膽地作案,殺人數十起,也沒人發現,實在意想不到。

  25年后,兇宅尚存,但沒有人敢入住,已快垮塌。王功攝

  鳳凰網還在賈文革家附近邂逅了56歲的岳耀峰。岳從1988年起就跟賈文革合伙到老萊、龍河、長發等集鎮買牛“開半子”(做批發),直到賈文革被抓。他說,那時他們天天都殺牛賣,收入很不錯,他想不明白賈文革為何會殺人劫財。

  在互聯網上,流傳著一張疑似賈文革被兩名武警押著的照片。到底是不是賈文革呢?經鳳凰網拿手機讓賈文革的昔日合伙人岳耀峰辨認,照片正是賈文革本人。

  兇宅的廚房,地面還保留著25年前被挖掘過的樣子。王功攝

  鳳凰網還找到了昔日徐麗霞的辯護律師、現為齊齊哈爾市某銀行紀委書記的徐桂霞。徐桂霞證實,徐麗霞確實是如網絡傳說,被賈文革掐脖子后扔到地窖里后又蘇醒爬出來的。

  “徐麗霞很漂亮。她不是小姐,是跟丈夫鬧了矛盾以后跑出家門的,在訥河火車站遇到了賈文革。賈文革勾搭她,她當時萬念俱灰,就跟賈文革到了家里。”徐桂霞說,徐麗霞活過來以后沒有像別人一樣,又哭又鬧,反而跟定了賈文革。她幫賈文革勾搭男人來家里,害了很多人。從1989年5月到1990年12月間,賈始終和兩個女人同居:一個妻子,一個姘婦。

  徐桂霞告訴鳳凰網,賈文革是個變態殺人狂,“他殺人,還剖開胸腹吃內臟。”而徐麗霞死心塌地跟著他,沿著火車線路,流竄到南方作案。最后是在杭州火車站受到警察盤查時,徐麗霞供出了殺人的事情,然后賈文革被抓獲,幾人被押回訥河,警方挖開賈文革家地窖,由此案發。“他們在南方沒有命案,只是搶劫,殺人都在訥河。”

  兇宅的堂屋現狀。王功攝

  “那些天,我們天天圍著(賈文革)這個巷子,看尸體又運出了幾個。別的地方是萬人空巷。”一位訥河市民說,訥河公安公布的死亡數字,他們認為不可信。鳳凰網希望找幾位當年參與了辦案的老警察了解情況,都遭到了婉拒。據稱,案發后不久警方就開會定了調子,不允許有“不同的口徑”。

  鳳凰網了解到,賈文革夫婦有一名女兒,當時已7歲左右,因雙親均被執行死刑,后來被送到了福利院,由政府撫養。

  “賣淫嫖娼制度終會改變”

  吉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教師鄒學忠、武志堅曾撰文剖析賈文革團伙的作案動機、經過、公安偵破等,反思認為,公安機關對新形勢下嚴重刑事犯罪活動的規律特點研究不夠,未使其得到及時的揭露和打擊;而一些干警的素質低、責任心不強,也貽誤了戰機。

  文章稱,因人口不斷失蹤,訥河多有報案,訥河縣公安局最初立案偵查時,第三派出所戶籍警祝滿祥對其負責走訪的管片只走訪了兩家,而第三家就是賈文革家。當所長詢問調查情況時,他謊稱都查過了。“如果他認真履行職責,繼續查下去,很可能當時就能發現線索,及時地揭露罪犯。”

  訥河市公安局原辦公處,現為交警大隊。賈文革等6名罪犯曾在這里接受審訊。王功攝

  另外,1989年,賈因有盜竊嫌疑,被該縣第一派出所列為重點人口進行管理。而次年3月賈遷走戶口時,管片戶籍警王寶龍未經調查,也沒經所長審批,就擅自撤銷了其重點人口審批表。對暫住人口的管理上,也嚴重失控--賈長期和兩個女人同居,過著畸形的生活,仍然絲毫沒有引起當地派出所的注意。

  “這個犯罪團伙并不是一點也沒有露出蛛絲馬跡, 只是由于個別干警的違法、違紀嚴重,影響了警民關系,致使群眾所掌握的一些犯罪線索沒有及時地反映到公安機關。”“(賈案)成員多在電影院、錄相廳、浴池、旅店、車站等重點部位和特種行業頻繁活動,但公安機關的公開管理和秘密工作均沒有發現線索。”文章對此深感痛心。

  1998年,遲夙生律師成為全國人大代表,并連續擔任了三屆。從2003年開始,遲夙生就提出讓賣淫合法化。這讓她成為兩會上的“名人”。遲夙生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幾點:1、因賣淫嫖娼而引發的敲詐勒索、殺人滅口等刑事案頻發;2、因賣淫嫖娼而導致的性病、艾滋病日益增多;3、當局一直嚴打,但卻仍不能阻遏此類活動,甚至日益泛濫。

  遲夙生的提議引起了軒然大波。甚至有網友建議取消其律師資格證書。“在社會主義社會不不應該存在婦女賣淫現象。賣淫合法是在禍國殃民,危害國家危害民族。”

  遲夙生律師

  中國關于賣淫嫖娼方面的法律規制,主要分散在三部法律當中。第一部是《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6條明確把賣淫嫖娼行為規定為是一種違法行為,其法律后果是處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第二部法律是1993年《賣淫嫖娼人員收容教育辦法》,規定了對賣淫嫖娼人員的教育收容措施。根據“辦法”第7條,對于賣淫嫖娼人員,如果情節比較嚴重,但又沒有達到勞動教養程度的,可以采取教育收容措施,6個月以上2年以下。第三部法律是《刑法》,第六章第8節專門規定了關于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方面的犯罪。

  遲夙生的提議是刪除《刑法》第358條中關于“組織他人賣淫”的處罰規定,但保留對“強迫他人賣淫”者的處罰;修改第359條,將“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前加上“未經許可”四字。亦即,在賣淫合法化之后,只有“未經許可”的強迫、引誘、容留和介紹他人賣淫,才是犯罪。同時,在第360條中增加“未持有效健康證或不在指定場所賣淫、嫖娼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遲夙生冀望“先修改這些條款,再聯動修改一系列的法律法規,涉及工商管理方面、衛生防疫方面、《艾滋病防治條例》等。”

  事實上,遲夙生的愿望困難重重,每每“胎死腹中”:2005年底,她以全國人大代表的批評建議提交一次;2006年是《關于盡早出臺對性從業者行為規范立法》議案,但交到全國人大議案組后,很快有一位領導找到她,把這份議案撤回了;2007年,她提交了批評建議,“因為太敏感了,無法再聯系到30位以上的代表支持。”這一年,她走訪各地公安機關進行調研,發現嚴厲打擊的高壓態勢讓賣淫女更多地成為被侵害對象。

  為了這些議案,她還專門去國外紅燈區調研,到中國政法大學博士班讀書,提高自己的法律理論水平。

  2012年兩會時,新浪微博發起的“人大代表遲夙生提議賣淫合法化,你支持還是反對?”調查問卷,至3月11日有43693名網友參與投票。其中68%的網友表示支持,有21.7%的網友反對,還有10.2%的網友表示不在乎或者其他。

  到遲夙生卸任人大代表時,她的“賣淫嫖娼合法化”理想仍未實現,不過多了一些“同盟軍”,譬如性學專家李銀河,以及全國政協委員朱征夫。朱征夫認為,賣淫嫖娼者只是個人的道德上的行為,頂多只是在口頭上的教育。他建議廢除收容教育制度。這個制度“在某些案件中成為濫用行政權力對公民進行打擊陷害的工具,從而對不特定人的人身安全構成威脅。”“《立法法》規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和處罰只能制定法律。《賣淫嫖娼人員收容教育辦法》由國務院1993年頒布,按2000年生效的《立法法》的規定,國務院無權制定法律,只能制定行政法規,因此,該《辦法》對賣淫嫖娼人員限制人身自由的規定超越了《立法法》對國務院的立法授權。”

  “賣淫嫖娼制度終會改變,只是時間問題。”遲夙生認為,回顧賈文革的案子,這么多嫖客和暗娼死于非命,如果是發生在資訊發達的現在,一定會震動全國民眾,并對管理賣淫嫖娼的制度產生深刻影響。“如果是那樣,雷洋案就不會發生。”她說。

  鳳凰網特約撰稿王功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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