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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前女高層虛報捐款逃稅囚6周

2016-07-28
來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中原地產前區域營業女董事郭佩玲,因觸犯《稅務條例》而被控6項蓄意逃繳薪俸稅罪,在工作滿20周年時突然辭職,聲稱不想令公司蒙污。郭在2005年至2011年的6個課稅年度向稅務局虛報慈善捐款近47萬元,實際上只是分別捐出20元及2000元,藉此逃繳稅逾7.8萬元,被還柙14天後,昨在粉岭法院被判入獄6星期,及罰款157474元,相等於逃繳稅款的200%。

  罰款逃稅7.8萬2倍逾15萬

  裁判官黃國輝判刑指,現年51歲被告虛假聲稱向慈善團體「善一堂」捐獻金額由4萬至9萬元不等,但其實只在兩個年度捐出20元及2000元,金額落差非常大,而且被告在4個課稅年度根本無慈善捐獻,是「無中生有」及「誇大得好緊要」,可見案件性質十分嚴重,須判被告入獄。

  辯方律师求情指,郭的背景報告正面,她自2000年離婚後母兼父職16年,獨力養育兩名子女。郭的女兒、上司及同事在求情信贊揚被告人品好、樂於助人及處事盡責。還柙14天期間,郭每天反省過錯。稅務局在2012年向郭發出少付繳稅通知書時,郭隨即清繳。

  郭自1996年入行,在中原地產由普通從業員晉升至天水圍區區域營業董事,今年6月突然辭職,是因為不想連累公司,可見她展示悔意及重犯機會低。稅務局發言人昨指出訂明逃稅是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每項控罪最高刑罰為入獄3年和罰款5萬元,另加一筆相等於少徵收稅款3倍的罰款。

   

[責任編輯:陳明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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