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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玉玉被骗案的“无人负责”才最可悲

2016-08-26
来源:凤凰论

   作者:凤凰网评论部

  山东临沂罗庄女生徐玉玉再也不能跨进大学校门了。此前已经收拾好的行囊,直接进了火葬场。爸爸、妈妈、玉玉,也不能再按计划与从新加坡赶来的姐姐,汇聚石头城,一起走进南京邮电大学了。因为9900元上学费用被骗走,她在报警回家的路上心脏骤停,不幸辞世。

  这是一个寻常的诈骗故事。骗术并不高明,情节也不复杂,几乎没费什么周折,玉玉爸爸几经挪借来的近万元学费、生活费就易手了。这也是不少人指责她“傻、活该”的逻辑起点。

  这也是一个悲伤的成长故事。尽管徐玉玉并没能做到像妈妈开解她那样,“全当花钱买了个教训”,也没能像另一个被骗的同学蔡芹那样,熬过内心的那道坎。事发前既无防骗常识与经验,事发后也缺乏排解的能力与路径,于是,徐玉玉倒在了心力交瘁的激愤之下。

  电信诈骗的相关大数据就不再罗列了。即以人们的日常生活经验而论,哪个人每天不接几通“170、171”?又有多少人是在默念着“吃亏是福”这样的人生箴言泅过了愤怒之海?这样一种社会生活中的毒霾,鲜有被清除、清算的迹象。倒是随着信息互通的更加便捷,而呈现出无所不至、愈演愈烈之势。信息带来的便利性,在造福社会公众、增加民众福祉的同时,也降低了作恶者的成本,从而加剧了整个社会的不信任。

  个体固然应该擦亮眼睛,就像徐玉玉事件出来之后,很多媒体已经做到的那样,一再提醒、不断预警,诸如“防骗手册”之类的东西也大行其道。这本身并无问题,也属于个体行走社会必备的“利器”。但是,一个健康的社会,绝不能仅仅强调个体的责任,更不能完全将悲剧归于社会成员的失察,而是应该有更积极、更主动、更负责任的作为。

  一者,监管部门应该积极作为,在提供便利的同时就要考虑到防范恶行,不能纵容企业只顾拓展业务而无视公众权益的“唯利是图”,也不能借口诸事浩繁而袖手不作为。政府治理的现代化,本来就应该包括安全、有序、便利的考量,监管意识及手段必须跟得上日新月异的信息发展步伐。

  再者,每一起悲剧性事件都应该成为提升治理水平的契机。不要总是说“已经尽责”,也不要总是把监管责任推给个体。无论是此前的魏则西,还是这一次的徐玉玉,这些生命个体已经付出了无比惨烈的命价,相应的,政府与相关企业应该真正从制度层面多一些努力,不要等死者的血痕淡漠,不要一再重复类似的悲剧。

  很多时候,社会层面表现出来的麻木,乃至出现指斥受害者的情形,并非是真的麻木,而更多的是“见惯了悲剧”、“见惯了积习难改”的心理暗示使然。从多年以前的孙志刚之死,到盲井村的集体杀人,再到电信诈骗的无所不在,这里边其实存在着一条若隐若现的隐秘链条,根本上在于对人、对生命、对公众权益的不屑,甚至是无视。

  看似无人“对此负责”,实则责任就存在于惯常的行政运行之中。电信诈骗果真不好查、不便查吗?未必,以目前的手段,并非不可能。而如果我们的社会对于普通人的遭际依然秉持无所谓的态度,甚至单纯计较成本,那么,像徐玉玉这样的故事还会一直演绎下去。

  以徐玉玉事件为例,有专家就说了,按照警方属地管理的原则,山东临沂警方想要破案的话,“去广东、广西,花费的成本早就超过被骗的9000多元了。”如果政府总是这样算账,则每一个人都可能是下一个徐玉玉。

  一个好的外部环境不是等来的,也不是靠老百姓忍受来赎买的,而应该是通过积极的治理不断完善的。与其指责骗子的无底线、被骗者的傻活该,不如下决心打造一个有耻感、可放心的制度环境。总是让青年憋屈而死,这个社会伤不起。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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