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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拒絕創文攤派,讓誰尷尬

2016-08-30
来源:新京報

     作者:新京報社論

  從法治角度和社會分工層面講,讓檢察官們因為“創文”上街,都不妥。

  日前徐州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指揮部發文,要求全市100多家單位(包括市檢察院)在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期間上街執勤。8月28日傍晚,徐州市檢察院公開聲明稱,不組織任何檢察機關人員協助執勤。這得到了徐州市委支持。最新消息是,徐州市委宣傳部長回應稱系志願者活動,非強制性。

  很多城市在“創衛”“創文”時,都曾發過類似的“機關單位總動員”式的通知,甚至將各個地段分工包幹給各系統。之前濟寧就被曝出,所有公務員都得為了創衛掃大街,部分單位搞三班倒。盡管此舉飽受詬病,可即便是“非強制性”,也很少有職能部門明確表示拒絕者,公眾慣見的是為“配合”而不惜影響正常職責的“先進典型”。畢竟在現實語境下,這很容易被冠上“沒有大局觀”的名頭。

  而像徐州市檢察院這樣明確表示拒絕的,從媒體披露的情況看,堪稱頭一遭。以司法領域為例,此前有媒體就報道,某市在創衛期間,該市各機關局委幾乎以2/3的精力用於創衛,有律師還經曆了這樣一幕:在法庭上,本該有三名法官出庭審理案件,結果只有一名法官出庭,法官說,另兩位法官為了創衛上街撿煙頭去了。這聽似段子卻很真實的情景,盡顯一些城市創衛過程中過度動員的荒謬。

  應該看到,檢察院拒絕創文攤派,也並非出格的行為。就在上個月底,中辦、國辦印發了《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明確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要求法官、檢察官從事超出法定職責范圍的事務,對這類要求法院、檢察院也有權拒絕。不在黨政組成系統之列、只是作為地方性協調組織存在的地方創衛(文)指揮部,顯然也無權要求司法部門幹協助執勤的事。

  就此看,徐州市檢察院的“拒絕聲明”,無異於以身說法的“普法”動作。作為檢察院,其司法職能有其獨立性,向來自行政部門強制性的任務攤派說不,是其權利,也彰顯了法治精神。

  涉事檢察院拒絕“創文”名義下的執勤攤派,也是種指向糾偏的提醒:客觀而言,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情況下,動員相關的一些部門工作人員配合、參與,並非不可理解。但這類動員,也要“依法”,要遵守法定程序和現代政治倫理。

  現代政治講究充分的專業分工,即便對“創衛”“創文”這樣的大工程,也只能是建立在不影響正常社會協作分工之上的“特事特辦”。本質上,每個部門做好本職工作,就是最好的配合,不能搞得主次顛倒,更不能讓“創衛(文)壓倒一切”。這種配合,也得遵循“非必要不可為”的原則,若僅僅是為了迎檢之時特意制造一種特殊狀態,那本質還是一種運動。到頭來,消耗的資源會犧牲正常的社會運轉節奏,也逾越了公職部門之間正常的專業分工和規定程序。

  從法治角度和社會分工層面講,讓檢察官們因為“創文”上街,都不妥。事實上,“創衛”“創文”過程中,行政指令有“一呼百應”乃至要求司法系統幹這幹那的能量,還有迷戀突擊治理,都非現代治理的應有之義。這要的不僅是徐州檢察院式的敢於拒絕,更是劃定政府動員邊界的制度性力量,來確保地方是在依法依程序推進“創文”“創衛”工作。

[责任编辑:许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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