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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麻地案警察正確

2016-10-08
来源:香港商報
  洛君
 
  油麻地百加士街日前清晨的警察開槍事件中,打傷兩名悍匪,做得非常正確。
 
  有記者及團體代表,以「有無需要開那麼多槍」,以及「對涉案南亞裔人士有無足夠溝通」質疑警察,是一如既往,慣常地陷公職人員於不義,令好些無知市民也誤以為「凡有事一定是政府的錯」。這種慣用伎倆很要不得,社會之所以日亂,跟這些人對市民的負面教育密切相關。
 
  從有市民向傳媒提供的片段中,清楚見到有持刀者向受害人狂襲,兩名警察口頭警告施襲者無效,開了四槍,很有必要。若施襲者只有一名,警察有兩名,二警向一匪連開四槍,或者還有值得商榷之處,但一警對一匪,每警開兩槍,合理有餘。警告後若再猶豫是否開槍,遇襲者可能已經被斬死。說是「語言上無足夠溝通」,是荒天下之大謬。警察在這種危急形勢,用何種語言,已然無關宏旨,持槍對準悍匪,並對其喝令,已經清楚表示對方要立即放下武器,否則便開槍,再無其他別的意思,而悍匪也無理由不知道這點。
 
  在悍匪狂斬人的情況下,警方定要馬上控制場面,否則遇襲者加上途人,受害者當會更多。結果,一名悍匪腰部及臀部受槍傷倒地,另一名悍匪手部受槍傷,截的士想逃走,一名女警及時截住的士,把悍匪拉下車,都可見這幾名警察執法效率之高。
 
  相比起美國,經常有五、六個警察圍著一個手無寸鐵的人,每個警察連開十多槍,香港警察在油麻地此案中,已經非常克制,屬世所罕有,值得一贊。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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