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香港有股粗口爭議。理由是,粗口慢慢登上大雅之堂,就連昨日立法會的就職宣誓,也聽到了粗口。本文試從宏觀角度,簡單解讀一下粗口現象。
粗口有無侮辱意味?
究竟,粗口是否應予抵制?答案或者言人人殊。不過,從根本來說,當中有一個統一標準、一把共通的尺子,就是是否具侮辱性質。
事實上,粗口之謂粗口,帶有貶義,乃因其出處下流。這不單是套用咒罵語言,還動輒牽連性器官、性侵犯等,侵犯對象且是別人母親,故此,其侮辱意味堪稱極端,特別是在華人社會裏,儒家傳統下,侮辱娘親恐怕要比咒人去死更加要不得。
時至今日,粗口功能已有所演變,只要語境抹去侮辱性質,友儕間都不介意互相爆粗,這在青年一輩便最為普遍。無論說者、抑或聽者,粗口都不帶任何侮辱意味,反而變為嬉笑取樂的助語詞。再加上,網絡容許青年暢所欲言,令粗口擺脫禁忌束縛,並且廣泛散播甚至漸成主流。
稍作總結:傷害人的粗口,是侮辱性的粗口;無傷大雅的粗口,是取樂的粗口。這就是衡量粗口的統一標準、共通的尺子。
今昔理解有所不同
然而,鑒於粗口的意涵,實涉一定程度的主觀導向,有些人以粗口的本來意義理解,有些人以粗口的演變意義理解,這就導致了不同人的不同主觀感受。
進一步言,這乃一種新舊之間的世代矛盾。舊世代的人,當然傾向於粗口的本來意義了,畢竟一直以來都以此理解。惟新世代的人,尤其是浸淫於網絡文化的,自然較多接觸粗口的演變意義。這就帶來一個問題:不管所聽粗口有沒有侮辱性質,舊世代的人都傾向視之為侮辱之言;相對來說,新世代的人則忽略了粗口的侮辱本意,以致隨時隨地都想爆粗就爆粗。
以上情況,就類似「言者無心,聽者有意」。正正由於粗口的今昔意義不同,因而導致新舊世代對粗口的理解各異,並且衍生出諸多粗口爭議來。
社會對立 少尊重多欺壓
客觀而論,倘若社會和諧,就可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對立。
一方面,新世代的人喜歡爆粗為樂,其實無可厚非,也無人能夠或應該幹預(未成年者除外),只要講者和聽者感覺良好便成。另一方面,舊世代的人對粗口感覺不安,本身既不喜歡主動說出來,同時又不喜歡被動聽入耳,其他人亦應予尊重。
打個譬喻,有人不介意自己(及親友)放屁,甚至喜歡自己(及親友)的屁味,絕對是與人無幹的;不過,如果身邊有人十分討厭屁味,放屁行為自然應該收斂。事實上,對好些人來說,放屁好比空氣汙染,粗口則如聲音汙染。
當前香港的一大問題,就是過分強調、甚至高度熱衷於矛盾對立,社會上少了尊重、多了欺壓,都希望自己的觀點能夠擊敗他人的觀點,從而迫使他人服膺自己的一套,贏者全勝,敗者全敗,力求僅餘一種價值、一種行為存在於世,容不下另一價值、另一行為的存在空間。套諸粗口爭議,正是有人盼望能隨便爆粗,反過來,則是有人希望粗口絕。這場粗口戰爭,不管有心抑或無意,都挑起並加劇了香港的世代矛盾。
雖是「傳統」卻不必宣揚
說到底,畢竟粗口本義帶有原罪,這是無論如何都不能抹去的。所以友儕互爆尚可,實在不宜公開高談。試問,一家人會互爆「四字粗口」嗎?
或曰,粗口是香港及廣東話的文化傳統,故此值得宣揚。這個說法,無疑有失偏頗。的確,如前所述,粗口反映了香港文化的價值觀,性侵犯及性侵人母就是侮辱之極,這跟其他地方確實存在差異。
不過,文化傳統卻不一定好,也不一定要傳承推廣。道理很簡單,由世俗的中國內地的狗肉節、日本的捕海豚、北歐的捕鯨魚、歐洲的鬥獸,到宗教的伊斯蘭石刑(將同性戀、不孝子等以石頭活活砸死)、基督教火刑(將異教徒綁在柱上活活燒死)等,豈非更加歷史悠久、有些且是以神之名的文化傳統?難道都應保留下去?
相關演繹法:「大前提是『文化傳統要推廣』,小前提是『粗口乃文化傳統』,所以『粗口要推廣』」是錯誤的,因為大前提有誤,好應修正為唯有好的文化傳統才值得推廣。
當然,即使粗口本質不好,但也非絕對的壞,故此沒有完全趕盡殺絕的必要。何況實際而言,粗口某程度上是禁之不絕的,總會在社會出現,或者變質地出現。始終,人與人之間,總會存在侮辱咒罵,只差在如何遣詞用字罷了。不過,在互相侮辱與互相尊重之間,何者會令世界更加美好?答案不言自明。
所以,粗口無疑不值得宣揚,尤其是不應肆意為之;而與此同時,粗口亦將永遠伴隨人類,如影隨形,直至人類滅絕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