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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一錘定音」梁游收檔正氣上揚

2016-11-02
来源:大公網

  梁頌恆、游蕙禎兩人在立法會違法「宣誓」辱國播「獨」,事件已鬧成軒然大波,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定明(三)日上午在北京舉行會議,有關對基本法一〇四條的解釋排在議程首項,「釋法」已近在眉睫。

  按照基本法第一五八條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在「釋法」前,必須先徵詢基本法委員會的意見;為此,在港的基本法委員會委員,以及部分港區人大常委、代表昨日已經赴京,準備明日上午先行開會,然後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開會商議「釋法」。

  特首昨強調,事件希望盡可能在香港範圍內解決,但「不能夠排除『釋法』的可能性」。

  事態至此,可以說,「釋法」已經如箭在弦、迫在眉睫,對梁游二人「宣誓」問題的處理,已經不再是立法會和特區司法機關的範疇,而是已經上升到國家憲制的層面,不管梁游二人及其支持者再如何負嵎頑抗,今日還要「硬闖」,不管少數輿論又在那裡哀鳴或怒罵、反對「釋法」,「釋法」都已經勢在必行、無可阻擋,且「一錘定音」,成為梁游事件以至特區今後有關問題的唯一圭臬和定論,必須嚴格執行,不容半點異議。

  事件發展到這一步,堪稱法理昭昭、大快人心,一切膽敢挑戰「一國兩制」底線的違法行徑,膽敢以民族榮辱和國家安全為肆意嘲諷對象的狂妄言行,在強大的國家憲制和法律面前都只會碰得頭破血流、丟槍棄甲,落得個身敗名裂的下場。

  對於此次人大「釋法」,有「好心人」可能會以為,「割雞焉用牛刀」,對付梁頌恆、游蕙禎這兩個「小巴喇子」,賞兩記耳光小懲大戒,也就是了,又何必「真刀真槍」,勞駕到全國人大「釋法」咁大件事呢?也有人認為,全國人大一「出手」,特區司法「矮半頭」,如此不是還要被扣上「干預」帽子嗎?

  有關說法,大謬不然。

  事實是,梁游兩人是不成氣候的「小兒科」,但在堂堂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宣誓時,口稱「支那」、語出「Fxcking」,還要身披「HONG KONG IS NOT CHINA」,則絕非等閒事、絕非「小兒科」,作為全國憲制架構唯一立法機關的全國人大不出手、不履責、不「釋法」,那世間還有天理、國家還有國法、特區還有法治、「兩制」又還有底線嗎?

  就在前天剛在京閉幕的黨的六中全會上,據報道,與會代表曾經談到香港特區立法會這一「宣誓」鬧劇時,一些人氣得「肺都炸了」,堅決要求中央必須依法處理,絕不可容忍這種歪風惡氣蔓延下去。代表們這一強烈反應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全國人民艱苦奮鬥、建設國家,無數前輩先烈付出了鮮血和生命代價,才換來國家和人民的今天,也才會有回歸和「一國兩制」,怎麼,梁游之流,於國於港並無半點貢獻,居然以如此輕蔑的態度公然辱國、鼓吹「港獨」,這一口氣,叫全國人民怎嚥得下?全國人大常委會怎能不發聲?

  因此,事實擺在眼前,全國人大「釋法」,首先當然是要就梁游違法拒誓事件,即基本法第一○四條特區官員、議員都必須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規定作出闡述,包括明確界定宣誓只能有一次而不能有兩次,同時更重要的,是要對一切違反基本法和挑戰「一國兩制」的違法言行作出嚴正的「示警」:有憲必遵、有法必依、有令必行,絕不會容許香港特區成為「憲外之區」,無視中央的憲制地位和權力。

  至於說,人大「釋法」對特區司法獨立是否會構成障礙?那是「一葉障目」之言。人大「釋法」與特區司法和法治根本是兩個不同層面,人大前曾「釋法」的港人內地子女居港權、補任特首的任期,以至審訊剛果外交官員的外交問題,又豈是特區法院所可能解決的?

  全國人大「釋法」,梁游兩名小丑固然將會得到應得的懲罰,「喊都無謂」,對其他一些也曾以不同方式不嚴肅依法宣誓的議員,以及為他們「護航」的反對派,也將是一次極為深刻的教訓和提醒。特區回歸十九載,「一國兩制」必須堅持以「一國」為前提、「兩制」相尊重,任何企圖挑戰「一國」和鼓吹分裂的言行都是為法所不容的,違者必須付出代價。就讓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聲音在一切官方宣誓儀式上莊嚴地響起!

[责任编辑:许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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