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制度向來招人詬病。主觀地看,九五折出糧,不少打工仔原寄望用作退休保障的供款卻因行政費及投資供款計劃失利慘蝕,甚至即使平手也未必能夠對抗通脹;再加上基於強積金對沖,導致打工仔被遣散時有近一半供款被清走,而部分如清潔、保安等從業人員更有人差不多兩年被遣散清倉一次,收入低於7100元者更由於僅有戶主供款,被遣散后強積金戶口便被全數清倉,導致強積金的退休保障蕩然無存。退休保障對低收入人士而言至關重要,面對以上種種情況,強積金制度當然必須改革,而對沖機制的改革,確實亦值得討論。
政府兩面不是人
當有人討論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時,必然看到戶主大力反對。不過,戶主大力反對又是否完全不合理呢?事實上,強積金制度形成之初,除了打工仔九五折出糧,戶主其實也是105%出糧,問題在於戶主的5%與打工仔的5%一樣,并不會從天而降,而必然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面對這突如其來的經常支出,強積金對沖機制的原意某程度上便是將戶主的供款抵銷了部分遣散費,故最后也是由於有這個對沖制度的誕生,勞資雙方才達成共識,促成了這個原意良好,但成效不彰的強積金及其對沖制度。
無疑,制度有其歷史因素,如果因為現時環境轉差,發現制度漏洞以后,便簡單地將強積金對沖機制一刀切取消,將所有退休保障制度的負擔,以及偶有的無良戶主的責任落在所有戶主身上,無疑是政府失信於商界,不負責任;然而要置打工仔退休保障及利益於不顧,也非政府的應有表現。
通過公共財政解決
這表面上好像是兩面不是人的事情,其實又并非毫無解決良方。事實上,政府作為強積金政策推行者的責任重大。因此,要求政府必須為取消強積金對沖一事作出一定財政承擔,在勞資雙方均有納稅的前提下,以公共財政解決因遣散而額外造成的成本,便較為合理。當中,筆者認為可在強積金中加入包括失業保險金等概念;如要解決制度過渡期所衍生的問題,亦可考慮在新聘戶員加入不可以用其強積金對沖遣散費的條款。總括而言,改革對沖在現今形勢中事在必行,但問題是要深切檢討。如盲目取消而又不作補救,勢必會對商界,特別是中小企構成負擔,而交由政府以公共財政解決,則最為合情合理。
其實強積金除了對沖問題外,其他方面如行政費用高昂及投資產品等一直讓人詬病,故筆者認為政府如檢討強積金制度,亦必須研究增加強積金可投資的產品,降低強積金收費,以及盡快落實強積金全自由行。應讓強積金優化成勞資雙方皆可得益,并能真正保障打工仔的退休保障制度。
新社聯副總干事、新界青聯智庫召集人、沙田區議員 李世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