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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應民意支持釋法

2016-11-22
来源:香港商報
  縱然全國人大常委會擁有無可置疑的權力主動解釋《基本法》,但回歸近20年來,人大實際上只對《基本法》作出過5次解釋,充分顯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於釋法權的行使是非常謹慎和克制的。
 
  游蕙禎和梁頌恆二人於議會宣誓時辱華「播獨」,顯然違反了《基本法》第104條的要求,已失去擔任議員的法理資格。而在民族感情上,香港是中國的土地,也是以華人為主體組成的地方,游、梁二人作為中國土地上的立法會議員,公然侮辱國家民族,傷害億萬華人同胞的感情,所謂「士可忍,孰不可忍」,他們已成為香港之恥,在情感上亦已不容他們繼續擔任議員。
 
  《基本法》第104條本來已很清晰了,從高等法院的判詞可見,游、梁二人是無論如何也不能繼續擔任議員,釋法不釋法的結果都一樣。但筆者仍然認同人大釋法,這是一次很清晰的政治表態,非常及時、非常必要,把一切的法律漏洞都堵塞了,再沒有任何鑽空子的空間。
 
  鼓吹「港獨」,羞辱國家民族的人,絕不能擔任立法會議員,絕不能進入本港的政治體制之內!反對派總批評人大釋法,但他們何不反省一下,如非個別議員刻意踩界,在宣誓時「玩澫」,引起全國人民的聲討,還有需要釋法嗎?所謂作用力愈大,反作用力愈大,當有人刻意違反游戲規則,有權力解釋游戲規則的一方必然會作出反應,難道反對派會不明白嗎?正如所有同學也老老實實遵守校規的話,哪里有解釋校規的需要?從任何角度看,倘若釋法是有政治責任的話,帶頭冲擊《基本法》的反對派肯定是負最大責任的一方!
 
  早前,「反港獨、撐釋法」大聯盟於金鐘政府總部外發起集會,在短短時間內,便號召了約5萬名市民參加,群情洶涌,狀况空前,人數上和熱情上均遠超反對派所發起的反釋法集會。我們可以堅定地說,民意在「反港獨、撐釋法」一邊,道理也在「反港獨、撐釋法」一邊!
 
  新界社團聯會副會長 陳平
  
[责任编辑:肖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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