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就立法會議員宣誓釋法後,文件字眼引起「雙重國籍」議員資格的討論。經民聯議員盧偉國早前表示,自己「只當英國護照是旅遊證件」,但仍有市民入稟覆核,認為他是英國公民,入籍時已宣誓效忠大英帝國。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撰文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早於1996年就國籍法進行解釋,表示所有香港中國同胞即使持有BNO,都是中國公民,英國公民身份不予承認。
曾鈺成 資料圖片
曾鈺成在報章撰文表示,部分香港居民持有「英國屬土公民(BDTC)護照」或者「英國國民(海外)(BN(O))護照」,亦有人透過居英權計劃取得英國公民身份,不過全國人大常委1996年已說明,在香港和中國其他地區,他們不視為英國公民。持有其他外國護照的香港中國公民,如未退出中國國籍,同樣不視為「外國公民」。因此,曾鈺成表示國籍法的解釋,容許香港的中國公民可以持有外國護照,同時堅持國籍法不承認中國公民有雙重國籍。
他指出,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不論是否中國公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只是行政長官、主要官員、立法會主席等若干主要公職,要指定沒有外國居留權的中國公民出任,須履行中國公民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