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27日發布的《關于鼓勵規范互聯網自行車服務的若干意見(征求意見稿)》,對違規停放自行車的行為,交警、城管等有關單位有權將其違法違規信息納入個人信用記錄。根據深圳市交警局與摩拜單車此前聯合發布的聲明,交警接下來可能依照有關法律,對使用共享單車違法占用機動車的用戶處以罰款等處罰。對非機動車亂停放影響他人通行的,將處以20元的處罰。圖為深圳南山地鐵站旁一條停放共享單車的欄桿上寫著:私家花園,禁停單車,后果自負。
規范網約單車 深圳“吃螃蟹”
2016-12-28
来源:第一財經日報